深圳宝安开展法援案件质量同行评估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通讯员 杨文青

为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规范办案程序,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组织开展2019年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工作。

评估专家组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遴选,由12家律所的15名资深法律援助律师组成,要求执业5年以上,具备较高专业素质和执业道德素养;承办10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热心法律援助工作,具有丰富的法律援助办案经验;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为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融易新媒体,参与宝安区2019-2020年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不能参与评估。

评估案件的抽选采取随机原则。评估专家组从2019年已归档的4000多件法律援助案件中随机抽选,包括刑事侦查、刑事审查起诉、刑事审判、劳动争议仲裁、民事一审、行政一审案件等各阶段法律援助案件,抽选比例为10%,最终抽选出410件法律援助案件,其中刑事案件210件,民事行政劳动争议案件200件。

评估以现场集中评估为主、分散评估为辅,分为刑事、劳动仲裁和民事行政3个小组,刑事组每位专家评估30宗案件,其他组每位专家评估25宗案件。

评估以司法部全国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评分细则为标准,按照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案件的工作流程,细化为21个评估项目,总分为100分。在评估项目之外,另设置6个加分项目和3个单项否决项目。法律援助人员在没有单项否决项目的情形下,评估评分(含加分项目)得分90分以上的视为优秀,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具有单项否决项目中任一情形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直接视为不合格。

评估采取初评、复评两级评估模式。初评以一案一评的方式,从法律援助办案人员对案件事实的了解、办案思路的针对性和逻辑性、庭审的准备及技巧、法律文书的规范严谨性、法律论证的清晰严密性、案卷材料的完整规范等多个方面逐项、逐条评估,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全过程考察承办人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发现其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据了解,目前初评工作已经完成,反映出部分法律援助办案人员存在责任心不够、专业不足、职业道德欠缺等问题。宝安区司法局将汇总所有案件评估评分情况出具详细评估报告,初评结果向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反馈。承办人员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评申请。根据承办人员的复评申请,宝安区司法局将组织评估专家复评,最终评估结果以复评意见为准。

“办案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工作是促进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有力抓手,是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的有效举措。”宝安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说,宝安区司法局将以此次评估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办案人员队伍建设,组织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综合运用同行评估、庭审旁听、征询办案机关意见、受援人回访等多种措施,建立案前审核、案中监管、案后回访的全流程案件监督管理模式,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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