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牾纠纷化解在开庭审理前

讲述人:春夏(河南强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依法用情与当事双方充分沟通,往往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就把矛盾纠纷彻底化解了,这比对簿公堂更有意义。”这是我对近期办理的一起法律援助案件的深刻体会。

“我真不知道今后该怎么办了!如果这个小吃店经营不下去,我们全家的生活就没了着落。”今年3月10日,全国疫情防控形势趋于平稳,我正在河南省漯河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值班时,接到了一个电话。

来电者是刘某,在河南省漯河市美食街经营一家小吃店,平常生意还算红火。他原想春节期间能多赚一笔,就把乡下的父母也接过来一起过年,顺便能帮自己打个下手,干点洗碗、打扫卫生之类的活儿。没想到,一场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打破了他的计划,从农历大年二十九开始歇业,当地有关部门还在小吃店门上贴了通知,不接到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不能营业。

“不开业挣不到钱,小吃店是租的房子,房租每月租金5000元,每季度交一次。房东催了几次了,再不交,他就要解除租房合同,还要去法院告我。”刘某说,房东坚持认为,房子是按揭房,他要还房贷,房租不能减免。

我知道尽管大多餐饮门店在疫情防控期间闭店,但依然要承担房租等费用,房东所说也属实,不过问题还要解决。

“你经营这么长时间了,与房东应该比较熟悉。我建议,你主动和房东协商,让他理解你当前的困境,相互之间让一步,毕竟和气生财,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渠道解决。”我从和解的角度与刘某沟通。

第二天,刘某打来电话说,房东不同意减免房租,已到法院起诉他了。我建议他去漯河市郾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做好应诉准备。

3天后,郾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给我打来电话,指派我为刘某提供法律援助。原来,他去申请法律援助时,向工作人员说了与我电话交流的情况,碰巧我也是郾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常驻律师,就把案件指派给了我。

“你们这几年处得也不错,因为房租问题就把感情冲淡了,有点不值。去法院打官司,是要伤和气的,再说了,刘某搬走,你还得重新招租。我建议,你们双方都让让步,和气生财嘛。”我很快与房东取得联系,先从情理方面进行沟通。

随后,我又从法律规定上谈了两点意见,一是因受疫情原因引起的合同纠纷,致使合同根本不能履行的,可以适用不可抗力条款解除合同;二是因受疫情影响致使合同还能继续履行,但继续履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协商变更合同条款或直接解除合同。

在我的协调下,房东很爽快地说:“我不挣他的房租,让他把这两个月的房贷款给我就行了,也就是3000多元。”我转达给刘某后,他当场表示同意。

于是,该案在开庭前就得到了化解,房东撤回起诉,双方握手言和。看到这一幕,我心里有种说不来的喜悦。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红旗 整理  

记者点评

□ 赵红旗

最大限度为群众在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方面提供方便快捷、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体现了法律援助积极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价值作用。同时,法律援助律师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引导受援群众优先采取和解、调解等方式结案,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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