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股书同时显示,毛宗强担任监事的北京华氢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子毛志明所控制。毛志明在该企业持股高达90%(见图三)。此外,毛宗强在北京嘉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9.77%(其曾任该公司法人代表及实控人),还在湖南振邦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0%。
图三:北京华氢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企查查截图
2018年3月,汉兴能源作为主要参与方,与北京华氢科技有限公司、化学工业出版社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大学合作完成的“制氢工艺与技术”获得2020年度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三等奖。其中:①天然气制氢技术:公司在制氢装备的设计中,采用先进理念,为客户获得低成本氢气。目前国内运行的传统制氢装备存在原料消耗高、烟气排放的氮氧化物含量高、外输蒸汽量大等缺点。公司通过创新优化制氢的各项参数和转化炉设计参数,例如高出入口温度、高碳空速、高炉管热通量、低水碳比等,可以使得天然气消耗低至0.38Nm3天然气/Nm3氢气。②甲醇制氢技术:公司自行开发设计的、适用于中小型用氢规模的甲醇制氢技术,经过多年的研究改进,已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同时,采用甲醇制氢+CCUS的组合技术,通过捕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部分二氧化碳,不仅提高了产氢率,且副产工业级或食品级二氧化碳,使得制氢装备的碳排放降低70%以上。此外,装备的转化部分采用高效双功能催化剂,可实现转化与变换同时进行,大大简化了流程。转化与变换同时进行,可充分利用转化的反应热节省能耗。采用高效的板式、微通道等形式的换热器,提高了换热效率,降低了能耗。
汉兴能源表示,目前上述技术已运用在公司多套制氢装备中,取得了良好的收益,其中天然气制氢装备单系列规模从50Nm3/h至60000Nm3/h,已实施业绩131套;甲醇制氢装备单系列规模从200Nm3/h至60000Nm3/h,已实施业绩60套。
而且在2020年,公司与北京华氢科技有限公司还产生了18.87万元的技术服务交易(见图四)。
图四:部分关联交易招股书截图
无独有偶,公司另一独立董事宋长发,招股书披露其在2020年7月至今,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自贸试验区分所总经理兼合伙人,并且其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董;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任上海易立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招股书,宋长发任总经理兼合伙人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自贸试验区分所,2020年为汉兴能源提供咨询服务,产生交易金额66.04万元(见图四)。
招股书显示,毛宗强、宋长发均自2020年11月开始担任汉兴能源的独立董事。
需要指出的是,2023年9月4日开始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条显示: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同时,该办法第六条要求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且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三)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其中,第七条明确了禁止行为的时限,即任职独董前12个月。
结合毛宗强和宋长发在公司任职独董的经历以及其关联企业与公司的交易行为,不免让人产生一系列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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