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04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只松鼠”、“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97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1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2,87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1,23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30%。
发行人于2019年7月3日(T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三只松鼠”A股1,230万股。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19年7月5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9年7月5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缴纳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
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7月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