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亚洲证券交易所的真实身份,在由“谎言终点站”所罗列出来的多家山寨证券交易所当中,这家交易所也榜上有名,相关报道称,亚洲证券交易所被普遍认为就是一个非法证券交易所。
而早在2019年9月14日,澳门金融管理局就曾发布新闻稿,呼吁巿民提高警觉,留意一个声称“亚洲证券交易所”(网站:)于澳门开设分公司的有关信息,该公司从未获许可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从事任何金融活动。
因为种种事件的发生,在网上,这家交易所的名声在某种程度上也并非一尘不染。
顺带一提,当时间来到2020年6月1日时,公众号“广江集团”(该公众号原名“车亿达优油乐”)还发布了一篇《中亚车亿达股票释放延迟通知》。《通知》称,“……此期间我司多项业务未能正常运转,导致公司市场业绩和营业额几乎为零……原定于2020年7月1日的首批原始股票释放时间,暂时延期至2021年1月1日。”
处罚已定,诉讼既存
下面,再来看看围绕着车亿达公司的行政处罚与诉讼事件。2020年5月29日,车亿达河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遭到了石家庄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一万两千多元的行政处罚。
据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2019年12月13日,根据举报,石家庄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高新区应急管理部门,对车亿达河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生产销售的燃油添加剂涉嫌未取得危化品生产许可证和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其中涉嫌未取得危化品生产许可证的问题,已由高新区应急管理部门立案处理。涉嫌虚假宣传的问题,石家庄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2月13日立案。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当事人无法配合调查,经领导批准中止案件调查。疫情稳定后,执法人员立即通知当事人配合调查。
经查,当事人的画册是由公司内部员工所设计制作的,根据《广告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制作画册进行宣传自己的行为属于商业广告。根据《广告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融易新媒体,可以认定当事人为广告主。当事人以画册的形式所宣传的“2018年创立车亿达,成立400余家服务中心,超十万级会员辐射全国”;“车亿达河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国内新能源领域的行业标杆,成为国内新能源领域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拥有企业标准的集团企业”;“公司目前拥有多项专项科研技术和发明专利”等宣传内容,都是当事人所杜撰的,没有实事来源依据,涉嫌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为虚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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