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纠纷的后续至此还未完全中止,另据《上海好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心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显示:“……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也未予报告。本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也表示暂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同意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院已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并已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本院依法对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除了房屋租赁纠纷外,还有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据《徐某与心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披露,2016年12月,徐某在心海集团旗下的一个名为郑捷的业务人员的鼓动下,到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瀚海海运仓大厦718(经查,此地址曾是心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地址),该业务人员诱骗徐某以市民入股众筹的形式投资理财,徐某在其诱导下于当日以POS机刷卡的形式向被告汇入5万元,融易新媒体,相当于一个资产包。当时心海集团以金融类银行名义,宣传集资500亿,以1:9杠杆增值回报给客户,一年期兑现一次,保证每位客户每年2万元以上的分红。至今,心海集团没有任何承兑。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法院曾因心海集团涉嫌集资诈骗罪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相关线索移送至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该局回函表示,截至目前无其他人报案,现有材料无法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故将移送材料退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法院最终判定:北京心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应返还徐某借款本金5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
据了解,徐某所参与的被法院认为心海集团涉嫌集资诈骗罪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项目,很可能是该集团曾推出过的一个名为“消费360”的项目,关于此项目的具体介绍,我们将在下文中详细剖析。
说完了公司背景,我们再来说说心海集团推出的产品“悟净理财”,根据网贷天眼对其收录的平台数据显示,悟净理财的项目涉及较多,分别在车贷、房贷、个人信用贷、中小企业贷、债权流转、票据抵押等都有涉猎,年化利率在8%-12%之间,早在2016年,悟净理财就已被网贷天眼列为问题平台。目前,悟净理财的经营主体心海(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已经注销。
投诉纷纷,质疑不断
在悠享360推出之前,心海集团还曾推出过一个“360”,其名曰:消费360,又名心海类银行消费360、国资中宇类银行消费360。
关于此项目,网络上对其传出的争议一直延续数年,直到现在也从未间断。
至今,许多曾经推广过该项目的微信号都已处于异常状态,无法搜索。
具体模式如下:
在苏州市12345阳光便民网站上,有网友反映“心海集团非法集资”,对此,常熟市便民服务员回复称:“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核查:1.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17年10月24日对相关场所进行了检查。该场所门口挂有“国资中宇类银行消费360”、“国资中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心海鼎晖实业有限公司”的招牌,并有对“心海集团”介绍的广告牌。该场所的负责人曹某某在场,曹某某向执法人员介绍称其刚搬到此地十几天,还未申请营业执照,其将在近期与心海集团签订有关授权书。目前他在此地进行推广介绍心海集团相关公司的股权认购事宜,如有认购股权意向者则自行前往心海集团上海的办事处进行签购。执法人员向曹某某询问认购的回报情况,曹某某出示了其认购深圳农银金融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心海集团有限公司为其股东之一)股权的股权投资合作协议书(可认购金额5万-100万),协议书上约定:北京心海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部分股权以1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曹某某,曹某某在农银公司上市前享有月预分红(预计为投资额的2%)的权益,并在上市后(协议书约定为三年内)按照持有股份享受权益。协议书中同时约定了如未能如期上市,股权的处置方式。曹某某否认了举报所称的30倍回报率的情况,称从未说过有上述回报率。曹某某暂时不能出具其它相关材料。2.关于相关情况,辖区派出所将加强关注,同时,辖区派出所将加强相关宣传,希望广大市民不要轻易被高收益诱惑,提升自防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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