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16日讯 一年多以前,张女士从外地回到青岛,希望在家乡开辟一番新的事业。可如今合约未到期,公司经理就说“盘点完你们就不要做了。”张女士告诉信网(热线0532-80889431),从2018年3月正式签约开始,自己跟青岛恒星优同便利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同公司”)的合作就经历过多次不愉快,之前自己都怕影响双方关系隐而不发,如今被迫解约,她想替自己讨个说法:“难道我们一开始签的合同都不算数吗?”优同公司方面告诉信网,目前公司已经跟张女士解约,各项尾款已经付清,合作过程中的一些情况不便做出解释,“如果有问题,让张女士直接找我吧。”
合作过程却问题频出
2018年3月,张女士与优同公司签订了加盟店合同书。根据合同约定,融易新媒体,张女士在便利店开业前将58万元账款打到优同公司的指定账户,除此还要根据实际花费负担开店的房租、装修款、设备款等其他费用;在实际经营中,张女士还需要将每月营业额的1%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优同公司。作为加盟店的管理方,优同公司在人员招聘、门店经营和管理方面给予帮助。
可是在实际经营中,张女士几乎没有感受到优同公司给予的帮助,反而在整个过程里遇到了很多麻烦事。“便利店开业一个礼拜,公司又来重装大门,尘土飞扬的,导致店里的现做食品只能全都扔掉。”“有顾客反映我们的茶叶蛋变质了,我打电话问公司,公司说我们煮的不对。”“我们店长年轻没经验,不知道系统里可以自动盘点订货,每次都要自己手动盘货,还因为没有在系统里订货被罚了款。”
一开始,张女士总觉得是自己不熟悉便利店的运营,过一段时间就会好转,但实际上她发现跟优同公司的合作很多都没有按照合同进行,而且店长还与区域主管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在工作群里发生了过冲突。“例如,合同里约定巡检低于60分扣400元,但给我的罚款确认书上8月份扣1000元,而且在我没有签字确认的情况下直接就从账户里扣了。”张女士说,自己就这些问题找过公司协商,但最终都不了了之,自己因为签下的三年合约,也只能尽全力支撑着便利店的经营。
合作未到期就签了解约协议
就在双方的合约快要进入第三年时,张女士突然接到了优同公司李经理的电话,“他在电话里就直接说让我盘点完就别干了。”张女士说,这已经不是公司口头上通知她提前解约了,而这一次的导火索就是门口的一张海报。“当时公司在做双十一的会员活动,可我们店里的网络设备出了点问题,所以暂时没办法参加。我们为了避免给顾客造成误会,所以就把门口的海报撤下来了。可能是公司觉得我们没听指挥,就给我打电话要解约。”张女士解释了一番,随后又把海报重新贴了回去。
几天后,优同公司也照常安排工作人员到店盘点,但解约的事却没有人再提。张女士想知道这次“口头解约”是不是还是像前几次一样只是说说而已,就给优同公司的李经理打去了电话。“李经理说公司这几天正在计算账目,等算清楚之后约我去公司面谈。”
“公司叫我去签了解约协议,分三次把尾款打给了我。”张女士说,虽然已经跟优同公司解约了加盟合作关系,但她回想这两年来的经营,总感觉有些无奈和委屈。张女士认为,优同公司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就提前解约属于违约在先,而且加盟期间与合约条款不相符的行为也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优同公司称解约已完成
从解约协议上看,张女士之前的门店目前已经由优同公司接管。张女士还拿出了一叠经营期间区域主管开出的罚款单,其中一些确实没有张女士的签字,而且有的罚款金额与当初双方合同中的约定确实不一致,也有过一些修改的痕迹。
事情究竟是否如张女士所说,是优同公司首先提出解约的呢?信网首先找到了优同公司的法人代表李先生,但李先生表示,解约一事是张女士先提出来的,公司方面也与张女士进行过协商,最终张女士仍坚持解约。当信网问及解约的具体事宜时,李先生则称需要联系具体负责此事的李经理。
“我们已经签了协议,尾款也都已经打给她了,还有什么问题吗?”对于与张女士在加盟经营中的一系列问题,李经理也没有做过多说明;对于哪一方先提出的解约以及张女士所说的实际操作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李经理都简单称不方便解释,“如果有问题,可以让张女士直接找我。” 信网首席记者 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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