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快递行业涉嫌垄断行为告诫会,通报了当前部分快递行业企业存在的协同涨价、限定交易等涉嫌垄断的违法行为,指出了当前快递行业的乱象,并就《反垄断法》进行了条款性普及,对规范经营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省消保委就快递行业维护消费者权益提出要求。省快递行业协会、申通等15家快递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圆通快递、申通快递企业代表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今年以来尤其是“双十一”促销前夕,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继收到杭州、温州、嘉兴、金华等多地举报,反映当地部分快递企业联合进行较大幅度提价,对涨价前已经签订合同的商家,部分快递企业均予以单方毁约,同时商户想更换合作方,但部分快递企业以无正当理由拒绝交易。
为切实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快递行业涉嫌垄断行为告诫会。会议通报了当前我省快递行业中存在的涉嫌垄断行为的情况。今年以来,我省共受理快递行业投诉举报79起,经前期初步核查,融易新媒体,涉嫌垄断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一些快递企业涉嫌协同涨价,今年9月份以来,圆通、中通、申通、百世汇通、韵达等快递企业先后进行较大幅度提价,由原来的首重2.6元/公斤上涨至4元/公斤,续重由1-2元/公斤上涨至4元/公斤,同时对涨价前已经签订合同的商家,快递企业予以单方毁约;一些快递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交易,商户投诉,因快递费上涨,一些商户想更换合作方,但其他快递企业均不收货,无正当理由拒绝交易,商户只能被动接受原合作快递企业涨价。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状武在会上充分肯定了快递行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降低流通成本、支撑电子商务、服务生产生活、扩大就业渠道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他表示,快递行业一端连接着数以万计的生产企业和电商卖家,一端连接着数以亿计的消费者。尤其是在当前“双十一”促销即将来临,快递行业将迎来全年的业务高峰。然而,快递行业要加强行业自律,不得相互串通、联手涨价,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交易;行业协会不得以协议、决议、协调和口头约定等方式串通定价、联合提价、合谋涨价。《反垄断法》的目标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致力于纠正违法行为,恢复行业竞争状态,处罚不是目的。但是,对于知法犯法、屡教不改、破坏我省营商环境、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反垄断执法机构绝不手软。
告诫会上,省消保委就快递行业维护消费者权益提出要求。一是各快递公司应切实履行《消法》和浙版新《消法》的法定义务,承担好企业的主体责任;二是相关快递行业协会应采取具体措施,加强行业自律,提升快递小哥的整体素质,杜绝强制交易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发生;三是龙头企业应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放心消费在浙江”号召,为打造“放心快递”而主动作为。下一步,浙江省消保委也将组织消费维权义工和第三方调查机构,对我省快递行业的服务质量开展消费体察。如果体察中发现问题仍然较多,消费者反映问题较为强烈,省消保委将对相关快递企业进行约谈,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拿出彻底整改意见。
圆通快递、申通快递企业代表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表示一定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加强自律,规范经营。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加强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的要求,在工作中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方针,加快对快递行业有关垄断线索的核查,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垄断行为,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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