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名游客上山偷挖春笋被村民发现,嘴上答应给村民一百元钱补偿却转身就跑,68岁的村民试图追赶没能追上。近日,三名游客因为偷挖六个春笋被浙江湖州长兴县警方行政拘留。
据浙江湖州长兴县公安局消息,近日,长兴县公安局煤山派出所接到煤山镇村民陈大爷报警称,其种在山间的春笋被人偷挖。陈大爷告诉民警,原本损失几个笋倒也并不是什么大事,更可气的是,在其当场发现并制止后,偷笋人当着陈大爷的面逃离了现场,陈大爷整整追了一路。
接到报警后,煤山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开展调查取证、排摸有效线索,并会同县局情指联勤中心、水口派出所于当日深夜在长兴县水口乡某农家乐内抓获盗窃嫌疑人陆某(男,25岁,江苏人)、姜某华(女,51岁,江苏人)、姜某(女,46岁,江苏人)。
经查明,2019年4月20日下午16时许,陆某伙同其母亲姜某华、阿姨姜某三人事先商量好去煤山镇某山上偷挖些笋带回江苏老家吃。
随后,陆某便开着白色越野车到长兴县煤山镇新源村某自然村的一座山边上,由于山路陡峭,姜某华、姜某爬不上山坡,陆某便让二人在山坡下面等待,由陆某拿着自带的锄头上山,共计偷挖春笋6个,然后扔到山坡下面,由姜某华、姜某二人在山坡下接应,并当场将笋的表皮剥掉打算带离现场。
此时,村民陈大爷正巧路过,看到有人在偷挖自家的笋,便上前阻拦。陈大爷说,为了起到警示和告诫意义,起初他与对方协商好,由对方补偿自己100元钱,对方也答应了。但是,却不知对方嘴上是答应的,但是两名女子借口上车拿钱,走出一段距离后,陆某立马转身逃跑。
今年已经68岁的陈大爷试图追赶,但因为年迈、行动不便并没有追上,无奈向煤山派出所报了案。
春天,是一年里挖春笋、尝美味的最佳季节。对当地部分地区村民而言,笋是村民的重要收入来源。随着乡村旅游的兴起,观光旅游的游客增多,也有一些素质较差的游客会贪小便宜。目前,盗窃行为人陆某、姜某华、姜某因盗窃被长兴警方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长兴警方提醒,无论是何种目的盗窃,盗窃价值大小,都会被认定为盗窃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同时,长兴警方也会对重点区域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制止偷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