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山西省房屋装修、二手车交易及校外培训等行业10种典型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

 2020年度山西省房屋装修、二手车交易及校外培训等行业10种典型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法律专家团队对房屋装修、二手车交易及校外培训等行业200余条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了评审,现公布10种典型不公平格式条款,提醒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利用未支付工程尾款规避保修义务

条款内容:“工程验收七日内甲方(消费者)未支付工程结算款视为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的权利,且乙方(装修公司)保留追讨欠款的权利”。

二、利用条款规避按期竣工责任

条款内容:“乙方(装修公司)提出合理的工期顺延要求甲方(消费者)不予签字确认的,工期顺延”。

三、利用格式条款缩短保修期限

条款内容:“装修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12个月”。

四、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

条款内容:“验收标准依合同约定的相关标准执行”,但合同中并未约定施工标准及验收标准。

五、以合同条款规避质量保证责任

条款内容:所购车辆若非发生命案、火烧、水泡、重大事故四种情形,乙方不得退车。

六、以合同条款规避经营者义务

条款内容:“该车辆是二手车辆,里程表公里数仅供参考,融易新媒体,不能认定为真实公里数,乙方(消费者)需认真加以确认,甲方(经营者)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在交付定金前,可任意对车辆进行全方位检查,如有任何不满意的地方可不选择该车。而乙方一旦交付定金或车款即表明已经完全了解和认可此车,甲方不对该车保修进行承诺”。

七、经营者以现场验收为由免除质量保证责任

条款内容:“车辆验收应于交货当日在交货地点进行。乙方(消费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经营者)交付的合同车辆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的要求”。

八、宣传内容与合同条款不一致

条款内容:某二手车交易平台宣传标语:“30天无理由退车”,但合同格式条款为:“合同约定的重大事故,火烧车, 水泡车,命案车可以退车”。

九、利用格式条款免除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

条款内容:某培训机构《家长须知》“请您配合学校叮嘱学员遵守《学员须知》,注意安全,若因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后果自负”。

十、利用格式条款避免经营者退款义务

条款内容:“报名后学员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学员单方解除的,一律不可退班退款”。

 文章标题: 2020年度山西省房屋装修、二手车交易及校外培训等行业10种典型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

内容摘要: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法律专家团队对房屋装修、二手车交易及校外培训等行业200余条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了评审,现公布10种典型不公平格式条款,提醒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利用未支付工程尾款规避保修义务 条款内容:“工程验收七日内甲方(消费者)未支付工程结算款视为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的权利,且乙方(装修公司)保留追讨欠款的权利”。 二、利用条款规避按期竣工责任 条款内容:“乙方(装修公司)提出合理的工期顺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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