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级人民法院3日介绍,历时20天,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一起重大涉黑案件,涉案团伙75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卖淫、开设赌场、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制猥亵、行贿等罪名,将受到严惩。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以来,李某和、李某网罗博白、陆川籍的李某胜、李某强等数十人,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苏卢村,有组织地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开设赌场、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制猥亵等,具有典型的暴力性和持续性,后来逐渐发展成为欺压、残害群众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自形成犯罪团伙以来,团伙成员分散或者抱团作案,在南宁市苏卢村敲诈勒索、祸害乡里、作恶多端,广大群众敢怒不敢言。该涉黑犯罪组织对苏卢村一带的组织卖淫、赌博游戏机摆放、足浴按摩、房屋出租等行业形成非法控制,称霸一方,败坏社会风气,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公诉机关认为,李某和、李某等75名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等13项罪名,分别追究刑事责任。
为确保被告人权益,法院为未委托辩护人的49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共有129名律师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实现该案律师全覆盖。
为了保证该案的顺利审判及庭审安全,法院还制作了详细的庭审方案,并采用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3+4”大合议庭模式进行审理。合议庭多次召开庭前会议分析研判案情,保证案件依法公平公正快审快结。
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