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岛)近日,福建省药品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闽明药监行罚〔2020〕21号)显示,国药控股南平新力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南平公司”)因销售劣药小通草、谷精草被处罚。
信息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融易新媒体,2020年11月24日,福建省药品监管局三明药品稽查办公室责令国药南平公司立即停止销售劣药小通草、谷精草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198.5元;罚款4797.75元。罚没款合计7996.25元。
多次因销售劣药被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发现,国药南平公司此前已多次因销售劣药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例如,福建省邵武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邵)食药监药罚〔2016〕48号】显示,2016年8月24日,该局执法人员对国药南平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有经营福建省药品质量公告“福建省药品监督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名单”的品种:标识为江西樟树天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 1509006 的忍冬藤(产地:江西)、批号为1509009 的粉葛(产地:广西);标识为樟树市庆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09123的山楂(产地:山东)、批号为 1509269的防风(产地:河北)、批号为 1510260 的甘草(产地:内蒙古)。这5个品种均是本期药品质量公告中的不合格品种。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劣药。2016年12月2日,邵武市市场监管局对国药南平公司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5801.4元;罚款11602.8元。罚没款合计17404.2元。
此外,福建省邵武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邵)食药监药罚〔2016〕26号】显示,2016年4月19日,该局执法人员对国药南平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有经营“福建省2016年第2期药品抽验不合格品种汇总表”中的品种:饮片姜半夏(规格:旱统,生产企业:江西樟树天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批号:13081057),该产品[性状]检验项目不符合规定。经查,国药南平公司经营的该批次姜半夏是2014年7月9日从江西樟树天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购入,总共购进1次,购进数量共10千克,购进单价是每千克195.5元。至案发时,该批次姜半夏无库存,销售完毕。上述行为违反《药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详见前述),2016年7月6日,邵武市市场监管局对国药南平公司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2750元;罚款5500元。罚没款合计8250元。
曾向无资质的药店销售药品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国药南平公司此前还曾出现向无资质的药店销售药品的情况。
邵武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邵市监药罚〔2019〕51 号)显示,2019年5月8日,该局执法人员在邵武市某药店检查时,发现该药店靠南的玻璃柜台里摆放有待售的仙灵骨葆胶囊(批号:180709)1盒,标价40元/盒;属于处方药,而该药店无处方药经营资质,经调查发现该药品是该药店在2019年4月24日从国药南平公司购进,执法人员于2019年6月7日立案开始调查。国药南平公司在仙灵骨葆胶囊(国药准字Z20025337)于 2019年4月1日变更为处方药后,仍继续销售给没有处方药经营资质的邵武市某药店。
国药南平公司销售药品给无资质药店的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的,不得为其提供药品”之规定。2019年8月20日,邵武市市场监管局对国药南平公司处罚如下:警告;罚款5000元。
文章标题:【 国药控股南平新力量有限公司因销售劣药再次被处罚】 内容摘要: (广岛) 近日, 福建省药品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 (闽明药监行罚〔 2020〕21号) 显示 ,国药控股南平新力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药南平公司”)因销售劣药小通草、谷精草被处罚。 信息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七十四条的规定,2020年11月24日,福建省药品监管局三明药品稽查办公室责令国药南平公司立即停止销售劣药小通草、谷精草的违法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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