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在沅江市瓦家村组集体利益分配资格被非法剥夺

关于组员集体利益分配资格的上访信

上访人:胡娟

被上访人:瓦家村组长聂良辉

请求事项:恢复我儿子王涵瓦家村组集体利益分配资格

事实与理由:

我儿子王涵,出生后户籍登记在瓦家村,融易新媒体,和我一起在瓦家村居住生活。身份证户口本上的户籍地一直都是瓦家村。出生十几年来,以往的历次村组集体利益分配,我和王涵都有名额。自从换届聂良辉任组长后,前几次王涵都享受了组集体利益分配。今年9月份的一次分配都有享受,到今年11月份王涵无缘无故不再享有集体利益分配资格。本人未收到过任何通知,也未见过组上任何形式的公示。

依照国家关于集体利益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相关条款,显然我儿子王涵符合瓦家村组集体利益分配成员资格。这一资格在之前一直被认定。但本届组干部未经任何形式的许可,非法剥夺了王涵的利益分配资格。尤为过份的是,和我儿子同一条件的组员,现在享有利益分配资格。同等条件同等资格,别人能享有,我儿子王涵却不能享有,公理何在?难道瓦家村组成了个别人恣意妄为的天下?

本人多次要求组上恢复我儿子王涵的组集体利益分配成员资格,但组干部却无理由拒绝恢复。恳请上级政府部门依法恢复王涵的资格,纠正瓦家村组干部的错误做法。

此致

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

 文章标题:我儿子在沅江市瓦家村组集体利益分配资格被非法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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