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反对洞口县竹市镇三元村委会秘书等人违规动工修建养猪场

强烈反对洞口县竹市镇三元村委会秘书王训兵等人违规动工修建养猪场,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多种侵权行为!!

尊敬的邵阳市委、洞口县委、竹市镇委等各级领导,您们好!

本人是洞口县竹市镇三元村村民,现如实向各级领导反映如下重大情况:

本村秘书王训兵等人违规在三元村三庆组耕地上违规修建养猪场,此行为涉嫌严重污染环境、破坏耕地山林、毁坏灌溉水渠,侵犯村民基本权益等多种情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但该养猪场的建设当前没有任何审批与环境评估手续,属于典型的违建!作为村干部,理应非常清楚施工前需要完成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养猪场工商审批等全部相关审批手续才可施工,却明知故犯,贸然动工,既不征求村民意见,也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试图一手遮天,因此情节较为严重,影响十分恶劣!

2、该养猪场建成后将导致本村严重的环境污染!引起村民强烈反对!众所周知,养猪场每天排出大量粪便,臭气冲天,污染严重,而且修建地址处于相对较高位置,根本不适合用来修建养猪场,必然导致周边大量田地污染、水体污染,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后果十分严重!也必将引发激烈的村民矛盾!

3、修建通往该养猪场的道路需要非法毁坏并填用当前的农田灌溉水渠!这将彻底破坏水渠功能,导致周边大量农田无法放水灌溉,同时修建道路还需非法强行占用部分村民所承包的水田与山地。因此其破坏性非常严重!

4、该养猪场的下方是多户村民的祖坟,该养猪场的修建,将对祖坟构成恶劣的影响与破坏,根据中国的传统文化,毁人祖坟,此乃大忌!这势必激发更严重的村民矛盾!

基于以上几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等法律规定,恳请各级政府领导出面彻查并制止其违建与侵权行为,责令其停止施工或另行选址,全体村民不胜感激!

 文章标题:强烈反对洞口县竹市镇三元村委会秘书等人违规动工修建养猪场

内容摘要:红网,百姓呼声,强烈反对洞口县竹市镇三元村委会秘书等人违规动工修建养猪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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