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咒骂古稀老人,不服其让老人退还养老金

公正的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请监督基层依法行政!

举报人:向官华(曾用名向光华),男,1949年3月30日出生,土家族,含冤农民,现住湖南省龙山县红岩溪镇尧城村3组42号,身份证号码:4331301949033*****,电话:159****1446。

被举报人: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代表人:田金印,男,任该局局长,住该局。

举报请求:请省高层机关责成被举报人发放被无理停发的养老金,为盼!

事实与理由:

举报人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一贯热爱祖国,忠于党、忠于人民,拥护新生的社会制度,一生中没有受过任何的违法犯罪记录登记,为国家缴纳上缴农业税,上缴提留款和教育附加费50多年,后来才免去了上述的应缴款项,享受国恩浩荡。满61岁后,按月领取了农村国家核发的养老金到2019年11月份起至今,被被举报人无中生有的胡说“诅咒我于2011年已死了……”就停发了我应依法得到的养老金。村里、镇政府和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向官华未死,不能停发他的养老金,但是被举报人不相信村里、镇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有效证明,硬要坚持向官华已死了的错误谬论,并要我退回从2009年到2019年10年所领取的6538元退回给被举报人,真是太不讲人间的仁义道德了,凭职权诅咒我死了,这是对我人格尊严的恶意诽谤,应由被举报人给我赔礼道歉,被举报人自己调查不实乱做假账,我向官华明显的健在人世间,偏要诅咒我死了,被举报人丧心病狂,胡作非为,扬言不论我告到哪里去逼着我要退10年所领的养老金,龙山县的官场如此腐败,合法公民真是无法生存啊!对举报人无中生有诅咒我死了的侵权行为不服,依据《宪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特向具有管辖权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实名举报,请省厅爱民如子的清官大领导们调查核实本案,还举报人的一个公道为盼!内容真实可靠,无半句虚言,愿承担举报不实的相关法律责任,望正义之士审核举报文帖后,盼及时登录为谢!

此致

礼!

相关证据附后

举报人:向官华

2020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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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标题: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咒骂古稀老人,不服其让老人退还养老金

内容摘要:红网,百姓呼声,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咒骂古稀老人,不服其让老人退还养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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