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是公房,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公务员法规定的纪律要求等,以上种种,涉及多方面违纪。公房建设工程不办理任何规划审批手续、建设手续、不经招投标,不进行全程审计,无施工员,无监理。陈春阳脱离监督,私相授受,指派邹敏吴卫华夫妇私人垫资主持建设,再申请远高于实际垫付款项的巨额公款“报销建设资金”。邹敏吴卫华事实上成为工程建设的一级承包商,陈春阳成了一级发包商。陈春阳涉利用职务之便,为自身和他人谋取私利,严重违反了廉洁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
陈春阳还涉干预查违执法。陈春阳利用自身职权地位,向规划部门查违部门工作人员打招呼,干预、阻止对邹敏和陈春阳自身违法建房破坏规划行为的查违执法,已涉违反工作纪律。
补充个重要情况,苏仙区拆迁安置建房协调指挥部负责村民集中联建安置事宜,陈春阳任指挥部指挥长,曹小青家集中联建安置手续也是陈春阳办理的。安置手续办理过程中,陈春阳曾提出让曹小青家卖一块安置地给其朋友。考虑到政策禁止原因,曹小青家拒绝了其要求。不想,拒绝陈春阳后遭遇的是数年重重刁难。
二、陈春阳与邹敏吴卫华夫妇违法建设的“双户别墅”是违法建设。存在多方面严重破坏规划情形,妨碍曹小青母子三户集中联建规划落实。
1、没有取得任何规划审批手续,2016年就擅自非法放线动工建设,2017年竣工。依据2008年颁行的中国城乡规划法,应该认定为违法建筑。
2、违规开窗违规出屋檐超红线,妨碍后续建房户集中联建。陈春阳邹敏每户房子山墙内超红线超面积2.75平方米,每户房子屋檐超面积9平方米。
3、陈春阳邹敏胡作非为非法放线,破坏集中联建。为保持“双户别墅”状态,非法放线逼迫曹小青家留9米通道,非法放线将同排相连安置地位置倒退7米,非法放线要在东北边角“加塞”2栋房子;2018年苏仙区人大主任陈春阳欺骗曹小青家,称规划就是这样,要求曹小青家两个儿子的安置地按照他非法放的线建设。一年多后2019年曹小青家拿到该地块一排6户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根据该修建性详细规划,确认了陈春阳在说谎,陈春阳所放线是非法放线。(见该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
4、因为陈春阳邹敏两户违法建筑超面积挪动位置等破坏规划原因,2户占住(或称影响)了3户安置地的位置,导致损失一户安置地和少了30万左右配套的安置地拨款。该问题不解决苏仙区规划分局就不给该地块后续建房户办手续。这导致苏仙区规划分局2017年2018年两年,冻结了该地块后续建房户曹小青家3户安置地的规划手续办理;真是柳树上着刀,桑树上出血。
按照2016年当时最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中明确该地块是一排6户同排相连集中联建。(见修建性规划文件照片)。充分考虑到安置房与高压线杆的安全间距,参照附近安置房4号栋与高压线杆的2.9米的间距,甚至可以比4栋多留几米,该地块完全可摆下一排6栋房子。实测该安置地块北方挡土墙至南方道路路沿石间距为59.8米以上(见照片说明),而每户房子南北方向山墙间距为9米,6栋房子6乘以9为54米,南北方向完全可摆放一排6户安置地。分明是邹敏陈春阳两户违法建筑破坏规划导致损失了一户安置地。
陈春阳邹敏非法放线逼迫留9米通道,非法放线将同排相邻两户安置地位置倒退7米,非法放线要在东北边角“加塞”2栋房子;目的一是为了填补他们“2户占住了3户的位置,破坏规划导致损失了一户安置地”。二是为了保持双户别墅现状,包庇遮掩邹敏违法建筑超面积11.75平方米,违规开窗违规出屋檐等破坏规划行为。陈春阳南户违法建筑同样超面积11.75平方米。这完全是用继续破坏规划的方式来补救之前破坏规划的影响,无异于“剜肉补疮”。我若被陈春阳欺骗成功,屈从陈春阳以上非法放的线建房,那我也违反了修建性详细规划。
5、“严重超面积”(按“屋檐滴水”算建设使用面积,南北两户每户房子居然超了11.75平方米以上,而规划面积每户为90平方米);
文章标题:【实名举报苏仙区人大主任违法建设“双户别墅”,破坏规划(2)】 内容摘要:如若是公房,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公务员法规定的纪律要求等,以上种种,涉及多方面违纪。公房建设工程不办理任何规划审批手续、建设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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