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鹿城区法院6月24日开庭审理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被告人周某被判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周某是湖北天马人,初中肄业,案发时23岁。2018年八九月,她分别在自己注册账号的“大小姐”和“萌宝贝”APP直播平台担任视频主播,期间有淫秽表演,吸引观众充值后购买虚拟礼物打赏,并在直播中承诺,若观众的礼物价值达到其要求,可加其QQ、微信索要额外福利,即发送其本人录制的淫秽短视频。经鉴定,周某向林某、黄某通过QQ发送视频,其中32个属淫秽物品。
法院认为,网络平台打赏的礼物一般带有现金性质,被告人周某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综合其归案后表现作出如上判决。据悉,涉案淫秽视频已被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