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甘肃检方集中起诉一批涉黑案 严打“套路贷”等犯罪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截至2019年6月18日,甘肃检方以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219件1547人,以黑社会性质犯罪提起公诉16件361人。发现涉黑涉恶涉伞线索535条,提出检察建议140条,依法严厉打击了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在车站码头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各类黑恶势力犯罪。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杨波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甘肃检方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审查批捕、提起公诉,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应捕尽捕、应诉尽诉,提前介入侦查354件,立案监督27件75人,纠正漏捕122人,追加起诉157人,形成高压打击态势。

当天的发布会,“以案释法”公布了六起典型涉黑涉恶案件。其中,在白银市会宁县牟某某等31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牟某某自2015年起,招揽劳改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成立商贸公司,长期在兰州、白银、临夏、宁夏固原地区、山东淄博市等地,专门插手民间借贷、介入经济纠纷,通过非法扣押、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手段攫取非法经济利益。

该组织人数众多,组织结构分明,骨干成员固定,共实施犯罪28起,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故意伤害、诈骗等7项罪名,非法敛财344万余元。2019年6月18日,白银市会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牟某某等31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另外,武威市李某某、刘某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被告人李某某于2015年开始,纠集刘某、雷某等6人,以“套路贷”形式向不特定对象发放高利贷款,通过滋扰、纠缠、尾随跟踪、公开蹲守盯梢、言语威胁、殴打等方式,索要债务及高额利息,逐渐形成以李某某、刘某为首的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自2015年至案发,该犯罪集团共实施违法犯罪行为21起,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住宅等3项罪名。2019年6月17日,武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以李某某、刘某为首的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

杨波透露,办案中,甘肃检方组建了专门办案组办理涉黑涉恶案件,配齐配强办案力量,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委员会和上级检察院的把关作用,建立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同步审查报批机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定性准确,打击精准有力;在依法严惩的同时,强化对涉黑涉恶案件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的监督,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沿着法治轨道运行。

此外,甘肃检方还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沟通协作,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召开案情分析会、参加庭前会议等方式,消除办案分歧,形成工作合力,为案件快侦、快诉、快审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