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日,广西1岁8个月大女童邓子琳被宣布死亡,死因为特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尸检报告显示子琳身上有多处陈旧伤和不明针孔,子琳母亲邓丽红怀疑女儿系遭受其丈夫的出轨对象陆某虐待致死,但南宁警方始终不予立案。6月11日,津云新闻对此事件做了详细报道。
无偿为邓丽红提供法律援助的万淼焱律师目前的工作重点是希望推动警方刑事立案,6月13日,万淼焱向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提交了调阅警方前期调查卷的申请,但被警方拒绝。今日,万淼焱律师再向警方提交阅卷申请,同时递交7组18份证据,其中有一份新证据指邓子琳事发时其父也在家中,且摔伤地点为卫生间,这与此前邓某和陆某向警方陈述的内容不符,万淼焱律师认为这是一份“突破性的重大证据”。
母亲通话录音显示
第三者曾故意来电让其听女儿哭声
“江南公安分局说,江南区检和南宁市检两级检察院都认可不应立案,所以不予立案侦查的决定没有问题。我今日提交的证据和侦查线索里,有一组是陆某曾虐待邓子琳亲姐姐的、已经组成完整证据链的证据。2018年4月7日,邓子琳第一次大腿骨折住院期间,奶奶带着子琳姐姐到南宁看望妹妹,就在邓某上班、奶奶在医院看护邓子琳的时间里,时年3岁的姐姐也曾短暂交给陆某照看。据邓丽红讲,陆某期间曾两次打电话给她,让她听话筒里传来的大女儿的哭声。第二次通话,邓丽红有录音。而且陆某这个行为与邓丽红此前与邓某聊天信息中提到的,陆某曾故意给她打电话,让她听老公正在陆某父母家喝酒的声音行为模式一致。邓丽红也在当天向邓某和陆某发信息质问为何要打电话让她听大女儿的哭声,事后也曾向邻居谈到陆某以让听孩子哭作为刺激她的手段。大女儿哭声的录音、陆某拨打邓丽红手机的通话记录、邓丽红与邓某、陆某就此事的手机短信记录和与邻居的微信聊天记录,均是符合刑事诉讼证据采信规则的客观证据,且均形成于7月30日邓子琳颅脑损伤之前。而且我这次采集的证人证言,也证明陆某有虐待‘前科’。”万淼焱律师说。
邓丽红告诉记者,陆某第一次打电话时孩子哭得更厉害,但她没想起来录音,第二次接陆某电话时她录音了。在邓丽红提供的这段3分37秒的通话录音中,记者没有听到陆某说一句话,始终是邓丽红在问大女儿“为什么哭”“在哪里”,当时还不满3岁的大女儿时而抽泣,时而嚎啕大哭,除了喊“妈妈”,说不出一句话。“陆某两次给我打电话都是什么也不说,只让我听孩子的哭声,她就是故意的。”邓丽红说。
邓丽红曾向警方提出大女儿亲口告诉过妈妈陆某打她,但江南公安分局认为因其大女儿年龄太小,所说的话不可作为证据。万淼焱表示,她已协调了鉴定机构,可为邓丽红大女儿作证人作证能力鉴定,另有广东方面的儿童心理专家也表示愿意帮助警方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