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名黄梅林,是贫困户,四级残疾人,一家三口靠低保生活,女儿有病,妻子神智不清,今年正月十九在中冶京诚(湘潭)重工设备有限公司上班,下午被行车甩打受伤,多次哀求老板治疗未果,因此于5月17到九华劳动局、18日市劳动局、27日市信访局请示受理均不理睬,经过多重磨难,6月18才接到工伤认定书,融易新媒体,再次哀求老板未果,24日响水乡政府处理情况如下:政府及对方承诺我住院、生活费用,多次催缴无果,均爱搭不理,导致治疗不理想,至今疼痛难忍,却强调我做工伤鉴定,不然无法处理,这就是结果,7月24负责人上交处理情况报告,并承诺不再处理,7月29日开会,当日开会有湘潭市劳动局、响水乡政府负责人、九华经开区信访局、司法所、狮山村村长、书记,法律顾问,主持会议,会议内容承诺我住院、工资费用并全权负责,少一元不作为处理,会议人员声称之前之事不再追究责任,这难道不是故意偏袒吗?
公司没有安全措施,违规操作,拿人命开玩笑,未根据《劳动法》八十二条、九十二条,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和买工伤保险,侵犯工人的合法权益,这难道不是玩弄法律吗?这难道不是黑厂吗?8月4日乡镇府负责人与我取得联系却故意偏袒包庇,8月9日对方承诺两日之内支付15000元并承诺不拖欠医疗费用,但未果,说明会议无效,人难道不要治疗吗?公司难道就这么得过且过的逃避法律责任吗?老板声称无论你告哪我都有关系,如继续上访,参加会议政府人员将拧成一股绳对付我,阻止我告状,并撤销我低保,以上行为这难道还不是有保护伞吗?到底是公司、地方政府私制的法律?还是国家制定的法律?人人到底要不要遵守法律?法律从哪找?中央反复强调打击保护伞,要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求求各级领导伸出热情之手,挽救我这个快要破碎的家庭。
文章标题:【请求湘潭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追究违法公司责任】,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融易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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