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豪强夺地毁林毁耕,村民绿色家园惨遭涂炭我们是临湘市长塘镇杨三屋组村民,控告长塘镇负责人目无法纪,伙同豪强势力,强买强卖,非法强占土地,肆意砍伐林木,毁损耕地,非法兴建工业设施。请求良知正义的人们支持,转发评价。请求政府强烈关注。
一、非法强占土地今年5月初以来,在无项目商资质和兴办工业项目占用耕地审批许可的情况下,长塘镇负责人多次派人,自定租价80元每亩、期限30年的条件,强迫签订租赁协议,强行要求租赁我组耕地,遭到全体村民的拒绝。6月21日起,在无租地协议,无有权部门批准许可情况下,镇负责人指派大批不明人员和工程机械到我组瓦窑坡推土施工,肆无忌惮砍伐林木,毁损耕地,非法兴建工业设施。受到我们严正制止后仍强行施工,声称代表政府行政执法,威胁我们的维权是“妨碍公务”,扬言动用警力抓人关人。并将部分村民传唤到派出所训诫。昔日绿树成荫的家园,如今已林木尽毁,满目疮痍。老百姓民怨沸腾、怨声载道。6月22日,我们向镇书记张华递交“敬告长塘镇政府”抗议信:声明该宗土地属我们所有,证据确凿;镇政府应立即停止不经协商的非法强占行为;镇负责人必须对动用行政和执法权力,伙同豪强欺压、侵害我们利益的违法行为承担行政、经济和法律后果;我们保留所有必要的行政、司法等申诉权力。6月23日,我们又向临湘市政府及多个部门呈交报告,陈述上述情况并提出请求。此后,镇负责人为掩盖上述违法行径,逃避责任,口头委托指使湖南君乐米业公司老板黄泽茂继续强行毁灭性施工。狼狈为奸昭然若揭。黄泽茂是名震一方的民营企业家,资产近亿,精于运筹,善于交际,与多级政府的部分官员经营数年,深耕细作,已形成庞大的关系网,号称手眼通天、雄踞一方、呼风唤雨的豪强势力。我们多次向镇负责人和黄泽茂严正交涉伸张权益,均无济于事,愤怒的村民与对方剑拔弩张,几近流血械斗。奈何对方有强大的行政机器和执法手段威压和财大势粗的豪强势力,势单力弱的村民只能徒唤奈何,天理何在!法理何存!但是,我们守卫家园,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决心矢志不移,当权益被步步侵蚀,控诉被无视时,也是仇恨和怒火积聚的时候,到那时,无论我们多么弱小,也必将与入侵者拼一个你死我活。
二、土地权属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瓦窑坡土地自古以来属杨三屋村民所有,持有土地置入契约和权属凭证。该土地系康熙三十六年(公元1697年)正月初十,由我姓族人从肖黄家黄立生处购得,有黄姓族长及吕、骆等乡绅为凭,土地四至清楚;民国十五年(公元1926年)十月二十四,因邻村畈吴家无端争夺,黄、朱、汪等七位乡绅凭中验证,我姓四位代表和吴姓四位代表签署协议,确认瓦窑坡属杨三屋独立所有,四至清楚;1953年临湘县土改登记证载明,瓦窑坡分属我族四户人家所有,四至清楚。1981年9月临湘县颁发山林权证时,误将瓦窑坡五十亩山林中的二十亩错写成“长塘公社长塘大队长塘片生产队”。本地自古至今没有“长塘片”这一法定单位概念。我们从未与其他村组达成过土地转让或赠与协议。而且该“林权证”仅仅载明地上林木“谁营造、谁管护、谁所有”原则,未涉及土地权属,无土地权属效力。镇政府凭1981年“长塘片”生产队的林权证,把长塘村中的几个组想象成“长塘片”生产队并与其签订租赁协议是错误的、无效的。由于我族族群弱小,强邻环伺,外族觊觎,我族土地屡遭无理纠纷和族姓流血冲突,土地无法经营利用。近几年,政府进行土地确权工作,我们热切期盼、积极奔走呼号,请求政府部门根据历史凭据勘定边界、确权发证,但是申诉多年,都因种种阻挠和不作为,至今无法实现。
三、无视法纪,枉法行政长塘镇党政负责人作为基层政权代表,对待基层群众的土地纠纷申诉,理应根据历史事实,甄别真伪,积极作为,作出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判别,不应混淆视听,制造和激化矛盾,合力豪强,欺压弱小,乱中渔利。长塘镇负责人说:“你们杨三屋人对政府的事情必须无条件服从,你们对政府的项目必须无条件作出牺牲,你们对长塘人民的事业必须无条件作出贡献”。“政府想搞的事情,没有搞不成的”。“你们也告到了临湘市里,怎么样?不管你们告到哪里,最终还要回到我这里。如果你们配合,我可以考虑你们的事,如果你们不配合,哼哼”。“你们一次二次找我们,真是无理取闹,胡搅蛮缠,浪费政府的行政资源”。这就是长塘镇负责人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法律素养,和为民情怀吗?如此行政,党和政府的公信何在?社会的良知正义何在?市场交易的自愿平等何在?这分明就是把长塘镇当成了他们的山寨!四、请求请求上级政府坚决制止长塘镇非法强占我们的土地,责成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请求上级政府严厉追究长塘镇负责人非法动用行政权力和执法权力、偏袒地方豪强势力、欺压、侵害我们权益的胡作为、乱作为、反作为和败坏党风政纪的行为;请求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依据历史事实勘查定界,颁发土地权证。
杨三屋全体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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