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从天台踩花草架跳楼自杀 物业被判担责10%

潇湘晨报 记者 周凌如

自己去诊所拔牙,母亲照常去天台吹风,2018年8月25日,对于长沙的张先生(化姓)来说,原本是最平常的一天,然而却发生了不幸。

“我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紧接着一声巨响,有人坠楼了。”回家的张先生急忙跑过去看,发现竟是自己的母亲。

看着33楼天台上,被业主私自摆放的花草架上留下的母亲的鞋子,张先生将小区物业诉至岳麓区法院,认为物业没及时排除隐患,为母亲的自杀提供了条件。

近日,法院一审判决,小区物业因没在花架附近设置提醒,被判担责10%。

母亲跳楼,儿子向物业索赔52万

2018年8月25日16时许,湖南湘江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安彭某报警称,长沙市岳麓区某小区有人跳楼自杀。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梅溪湖派出所经查,系住户杜女士因抑郁症,不堪压力跳楼自杀。

调查发现,33楼楼顶天台有女儿墙,靠女儿墙处有花草架,事发时花草架周围无警示标志,花草架上遗留杜女士的鞋子。事发后,物业公司向杜女士的家属支付10000元。

自2015年起,杜女士与儿子张先生一起住在岳麓区的一栋拆迁安置楼里。张先生在起诉书中陈述,2018年8月25日下午,张先生陪母亲杜女士散完步后回到家中,张先生因牙痛便出门到小区诊所拔牙,杜女士则像往常一样到4栋33楼的天台吊床上吹风。

下午4时左右,张先生拔完牙回到4栋楼下准备上楼,“我突然听到楼顶有人叫我的名字。话音刚落,便听到一声巨响,有人从楼顶掉到楼栋侧边的花丛中。”张先生称,他跑过去才知道是自己的母亲。围观人员当即打110报警,派出所民警及法医经现场调查及勘验,排除了他杀的可能性。

张先生随着民警来到天台,发现杜女士坠楼的区域被改造过。“那里被业主私自改造成休闲娱乐场所,高度仅为1.5米的女儿墙旁紧靠着摆放了1.2米高的花草架,通过花草架很容易爬上女儿墙,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张先生认为,这也是导致母亲坠楼的直接原因。

张先生与两个妹妹一起将湖南湘江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5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