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龙塘镇河东村白阳组刘某强占宅基地

关于请求依法处理刘呈祥强占我宅基地的诉求申请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是龙塘镇河东村(原新泉村)店子组村民刘灿,男,现年38岁,身份证号码:4325031982090*****。本村白阳组刘呈祥于2019年在他自家房屋前修路时,乘我全家人外出之际,未经我许可,非法强行在我宅基地上砌石堪,占我宅基地长约4.8米,宽约3.7米,共约17.76平方米。致使房屋雨水无法流出,我回家与他论理时,刘呈祥,刘选祥兄弟态度极其恶劣,并要求他老母亲及家里父女出面谩骂,致使我有话无法说出,还说没有占我的地,真的无法无天,我向河东村村委会多次反映情况,要求处理,经村干部多次到现场调解未果,刘呈祥在他们组里是一恶霸,人人惧畏,知情者不敢作证,为此,今特诉求申请前来恳求上级领导申张正义,维护我合法之权益,责令刘呈祥将石坑拆除,还我宅基地,融易新媒体,为盼,不胜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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