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一摩托车闯红灯损伤他人车辆不予赔偿

在6月29日晚上40分左右

当时我处于湘南花园路口,前方绿灯,我正常行驶(因为摩托车马力大,而我是骑摩托车的新手,控制不住车起步比较快)对方车突然冲过出来,融易新媒体,我按照交通法紧急避让原则(先避人后避物的原则)选择原地倒车跳车,造成机动车损坏,跳车逃避以后拿出手机报警拍照(侧面,侧后)但是对方机动车选择倒车远离我的机动车。随后发生争吵,对方准备逃离现场我拦截住了车辆,然后他就弃车跑了,跑了以后我尽力恢复了现场的样子然后拍照把车停到路边,随后交警就到了。

交警到了以后初步的了解了一下当时的信息,对我进行了登记,因为当时对方,人跑了没有留下任何有效的信息,随后就把肇事车辆进行扣押处理。

就在交警支队走了以后半个小时的样子他就有回来了,我当时拍照,录音留作证据,因为晚上交警支队没人第二天我到交警支队提供了昨天晚上我所获取到的信息,(他弟弟的工作地址,电话号码,照片),因为双方当时都留了电话,晚上他就恐吓我,到交警支队我提供了所有有用的信息。交警支队警官说,就算我们打电话通知他,他也肯定不会来的。说让我先去派出所备案恐吓的事情。

我现在想要知道有什么方法能让他出面赔偿,因为已经严重影响了我的工作和生活。

 文章标题:耒阳市一摩托车闯红灯损伤他人车辆不予赔偿,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融易新媒体
本文网址:http://m.ironge.com.cn/opinion/mspl/1319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