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3日,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报2020年5月份流通领域水泥商品质量市级专项监督抽查情况。本次监督抽查10家经营部、12个批次,包括白色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等,其中合格商品10批次,合格率为83.33%,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率为16.67%。
本次共对泰安市岱岳区、新泰市、高新区等三个县(市、区)的流通领域水泥商品实施了专项监督抽查,融易新媒体,重点检验了氯离子、凝结时间、强度等3 个项目。监督抽查检验依据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GB/T176-2017《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346-2011《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7671-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 法)》、GB/T2015-2017 白色硅酸盐水泥、GB/T 12573-2008《水泥取样方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其中标称新泰市某经营处销售的白色硅酸盐水泥,网上查询无生产许可证书信息,3天抗折、抗压强度不合格;某经营处销售的P.S.A32.5矿渣硅酸盐水泥网上查询无生产许可证书信息,3天抗折、抗压强度不合格。在规定的异议期内,泰安市局未收到经营者、生产者提出的书面检验结论异议或者复检申请。
泰安市局提出,针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局和受市局指定或委托承担后处理工作的机构,要严格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相关后处理工作,加大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后处理工作档案,加强工作信息报送。
各县市区局,特别是发现问题水泥的所在地县市区局,要在强化生产、流通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基层监管所属地监管职能,加大对生产、流通领域监督检查频次,特别是对国省道周边、偏远乡镇、农村经销点等流通领域的水泥等重点商品的监督抽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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