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卫生系统雇用测验通事后,岗亭放置不公道

尊敬的新化卫生健康局相关领导,融易新媒体,您好。我是2019年度新化卫生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的考生,我的名字叫张南俊,我报考的是临床类全科医生b类岗位。我在通过了招聘的所有程序后,于2020年5月的自主选择单位会议上选择了孟公镇卫生院。于2020年六月初与孟公镇卫生院签订合同,该院领导告知我,经医院研究,决定安排我去公共卫生岗位上班。我对于医院安排我在公共卫生这个岗位表示不认同,后来我与该院的相关领导协谈,医院领导还是安排我去公共卫生岗位。我不认同理由如下,在此,我向新化卫生健康局的相关领导做详细说明。

1、我报名参加的是新化县卫健局招聘岗位中的临床类全科医生b类,而并非公卫类,事实上,本批次新化卫生系统招聘中,根本没有公共卫生这类岗位。医院安排我去当公卫医生与我报名的参加招聘岗位完全不符。而且我认为事实上临床类全科医生与公卫医生是完全不能划等号的,二者是两类不同的医生。

2,我所学的专业是临床医学。考取的医师资格证书也是临床类,我报名参加的招聘也是临床类,而并非公卫类,医院让我做公卫医生,那对于我来说,上班就是非法执业,毕竟我没有公卫医师的资格证。在我执业的过程中,若是出了事情或者是差错甚至是更大的不可估量损失,无法挽回的后果,应该由谁来负责呢?是由我自己负责还是医院为我的错误买单,或者是其它。鉴此,我向新化县卫健局有关领导求助。

一、希望孟公镇卫生院的相关领导按照之前我报考的临床类岗位意向,能重新给我安排临床类全科医生岗位工作。

二、如若孟公镇卫生院无法给我安排临床类的工作岗位,则希望孟公镇卫生院能与我立即解约,并且我能从临床类全科医生b类卫生招聘岗位剩余中再次选择单位。

三、如若一二不能,则希望孟公镇卫生院能与我立即解约,(因为合同里,我并没有填写聘用岗位为公共卫生,而且我报名参加招聘的考试也并不是公共卫生岗位)并不算我违反卫生系统招聘的诚信考试,允许我参加2020年的卫生系统招聘。敬请相关领导为我解决这个事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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