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消息,广西南宁第八人民医院在给患者做输液治疗过程中输错液体,此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该院2日发布情况说明称,医院对违反“三查七对”等相关制度的当班护士予以除名,同时免去患者诉求中心主任职务。
情况说明指出,近日,患者廖女士因“发热、咽喉疼痛”到急诊科就诊,诊断为“急性咽喉炎”。予退热及抗病毒治疗,当班护士因当时病人多,误将另一外伤患者的止血药给廖女士输注,大约五分钟发现输错后,马上紧急撤下,当时观察廖女士无异常不适。事情发生后,医院高度重视,职能科室马上组织开展调查,了解整个事情经过,同时与廖女士保持密切联系。
情况说明称,医院积极与廖女士沟通解释,院领导亲自向廖女士致电道歉,并表示将退回已付的治疗费,邀请廖女士到院进一步复查。
情况说明指出,医院对违反“三查七对”等相关制度的当班护士予以除名。同时免去患者诉求中心主任职务;对护理部主任、急诊科主任、急诊科护士长进行诚勉谈话,并依医院奖惩条例进行问责。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立即在全院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医疗、护理质量安全的再次培训教育与督查,强化制度落实。医院将引以为戒,建立更加完善的制度及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