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恩怨:霍英东鹤年堂中医城起纷争

  “最是梦萦家国,乡土岂可遗忘?道路从来是迂回曲折,是非荣辱使人明确方向。祖国富强是众所依归,为安定繁荣各尽所长。”《培华之歌》时常为霍英东晚年反复吟唱,那些庞大的设想之下埋藏着老人心底的南沙情结。

  10月中旬,已故著名爱国人士霍英东的近亲属及遗产信托执行人霍震寰与霍震宇直指广州鹤年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年堂中医门诊部”)及其开设、经营的“霍英东鹤年堂中医城”项目(以下简称“中医城”),对外宣传中使用已故霍英东的姓名已构成侵权。网络中不少自称为中医城合作项目更是与霍英东的南沙梦毫无关系。

  《中国经营报》记者调查发现,霍英东后人成立的霍英东铭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源发展”)与北京鹤年堂合营的中医城或许再度引发家族纷争。

  10月13日,记者现场走访发现,中医城门口仍挂着“霍英东鹤年堂中医城”的牌匾。有意思的是,早在上述侵权声明发出之前,中医城已于2019年12月张贴声明,一一撇清自己与某些“合作主体”的关系。

  中医城股东隐现霍家后人

  霍家后人在声明中表示,自己与侵权霍英东姓名的主体以及中医城合作项目概无任何关系。

  霍英东的祖籍在番禺,晚年其将很大精力放在番禺南端的一个叫南沙的小岛开发上。资料显示,从1988年到2004年8月,霍英东参加的南沙例会就多达508次,先后投入40多亿元,而当时的南沙项目在商业上并不为人所看好。“世人熙熙攘攘,皆为名利往来。”在外人看来,霍英东晚年执着于南沙已然超出牟利的意义。而霍氏家族的南沙梦也代代传承了下来。

  2006年,霍英东在北京病逝,按其遗嘱,死后20年内家族不得分产,同时委任胞妹霍慕勤与其丈夫蔡源霖、霍震寰及霍震宇出任遗产执行人。由于霍慕勤年事已高,蔡源霖已于2007年去世,实际的遗产执行人就是霍氏两兄弟。

  2020年10月中旬,霍震寰与霍震宇发布《关于未经授权违法使用霍英东先生姓名的声明》(以下简称“声明”)中提到,鹤年堂中医门诊部及其开设、经营的中医城项目存在侵权的责任。但奇怪的是,从股权信息来看,中医城的背后却闪现霍家后人的身影。

  从股权信息来看,铭源发展和广州鹤年堂品牌策划有限公司分别持广州市鹤年堂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年堂健康管理”)50%的股权。鹤年堂健康管理对外投资了鹤年堂中医门诊部。而中医城则是鹤年堂中医门诊部所开设的项目。

  记者从香港注册处查询的信息显示,铭源发展早在1999年12月10日的名称为铭源发展有限公司,2006年11月8日,上述名称变更为霍英东铭源发展有限公司并已生效。目前公司的董事共有14名,分别为陈可殷、陈卫、陈秀芝、霍震寰、霍震宇、霍显光、霍启文、霍文逊、何建立、郭文光、林锡鎏、邝小明、刘珩、邱忠平。

  公开资料显示,霍英东生前有三房太太,长房太太吕燕妮生有霍震霆、霍震寰及霍震宇以及霍丽萍、霍丽娜等人;二房太太冯坚妮生有霍文芳、霍文斌、霍文逊;三房太太林淑端生有霍显杨、霍显旋、霍显强和霍显光。共生育13名子女。经过上述信息对比,可以清楚地看到不少霍家后人出现在铭源发展的董事席位上。

  天眼查显示,鹤年堂中医门诊部最终受益人分别为铭源发展与刘海斌。

  不过,霍家后人在声明中表示,自己与侵权霍英东姓名的主体以及中医城合作项目概无任何关系。已故霍英东先生的家属(包括但不限于遗产信托执行人)并未参与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参与任何该等中医城合作项目。一位接近霍震寰的人士告知记者,就中医城侵权事件尚未从霍家人士处获得回音。

  10月20日,记者询问鹤年堂健康管理对遗产信托人所发声明的回应,公司是否会面临更名?对此,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是我们内部要讨论的事情,暂时不方便对外回应。”

  三房胞弟执意推动中医城

  事实上,林锡鎏在多个场合表示中医城助力霍英东南沙梦的实现,并且不遗余力地推动此项目。

  2013年10月,北鹤南飞,落户南沙。由霍家后人成立的铭源发展投资25亿港币及640亩土地使用权,与拥有600多年历史的中国古老中医药老字号鹤年堂强强联合,在广州南沙区共同打造中医城项目。

  自此,霍英东的名字与鹤年堂时常被绑定在一起,出现在各个宣传场合。

  资料显示,2015年,铭源发展董事长由三房子女霍显强担任,其舅林锡鎏任董事总经理。而长房子女霍震寰、霍震宇、霍启文;二房子女霍文逊及三房霍显光亦是董事。

 文章标题:豪门恩怨:霍英东鹤年堂中医城起纷争

内容摘要:“最是梦萦家国,乡土岂可遗忘?道路从来是迂回曲折,是非荣辱使人明确方向。祖国富强是众所依归,为安定繁荣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文网址:http://mt.ironge.com.cn/opinion/jjpl/1937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