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重大安全隐患 天津汇洋石油储运公司责任人被处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4日通报,据天津市纪委监委消息,天津汇洋石油储运公司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人被处理。

  天津市纪委监委介绍,近日,针对天津汇洋石油储运有限公司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核查。依据联合调查组核查结果及相关法律法规,经中共天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天津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及单位作出严肃处理:

  给予市交通运输委党委书记、主任王魁臣诫勉处理。

  给予市交通运输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刘道刚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给予市交通运输委党委委员,市港航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立国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主任科员。

  给予市港航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向亭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

  给予市港航管理局南疆管理处副处长陈立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责成市交通运输委、市港航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滨海新区政府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总结教训,深刻反省,并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天津汇洋石油储运有限公司停产停业整顿,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件,并予以罚款;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员依法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此前,应急管理部网站8月10日刊文称,8月8日,国务院安委办第一检查组至天津港开展重点管控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及港口货场明查暗访工作,位于天津港南疆石化小区的天津汇洋石油储运有限公司,发现了较为严重的问题,包括储罐液位低报警值过低等。

  检查人员介绍,这一数值过低,内浮顶罐浮盘有落底的风险;浮盘落底后在空间内部产生低气压可能导致空气进入,与油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当进油流速过快产生静电时,可能引发爆炸。

  当天,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已将执法文书下达至该企业,责令该企业停产停业,立刻整改。

  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贾堤表示,融易新媒体,以天津汇洋石油储运有限公司为负面典型,以贝鲁特港重大爆炸事件为警示,在天津滨海新区开展为期1个月的危化品储存企业专项检查,滨海新区一共有345家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要一一落实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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