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传销定罪| 涉嫌非法传销被追逃 昔日“大姐大”被“押”回安徽

6月3日,融易新媒体,随着涉嫌非法组织、领导传销案的网上逃犯王某被镜湖警方从陕西汉中押解回芜湖,这名昔日“大姐大”全然没了当年的“风采”。


2019年1月31日,芜湖市镜湖公安分局侦查工作大队经案中队接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案件称:2018年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涉嫌非法组织、领导传销。
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令办案民警进行侦查。通过大量调查取证发现,王某等人在镜湖区伊顿公馆小区开设某公司,以“资本运作”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参加该组织的人员超过三级30人。
案发后,王某不知去向。锁定王某犯罪事实后,镜湖警方依法将其列为网上逃犯进行追逃。
为使王某尽快到案,办案民警多次对其行踪展开摸排,并对其关系人进行法制宣传及敦促工作。今年6月1日,警方获得重要线索:王某在陕西汉中出现。办案民警迅速赶赴陕西汉中,在当地警方配合下对王某展开布控,次日,将其成功抓获归案。经审查,王某对涉嫌非法组织、领导传销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表示:
非法传销组织害人害己!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打,绝不姑息。同时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认清非法传销组织性质,不要为所谓的“巨额收益”蒙蔽眼睛。一旦发现非法传销组织,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反传救助中心):案件 | 涉嫌非法传销被追逃 昔日“大姐大”被“押”回安徽

 文章标题:非法传销定罪| 涉嫌非法传销被追逃 昔日“大姐大”被“押”回安徽,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融易新媒体
本文网址:http://m.ironge.com.cn/html/zt/zxsj/121448.html



备案/许可证编号:津ICP备1700584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0000

BS17799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00307I10001R0S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00307Q10176R1S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12377 m.ironge.com.cn All Right Reserve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