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将“民付宝”传销嫌疑人带离现场。警方供图
(反传防骗快讯)5月6日,龙海市人民检察院对外披露了一起网络传销案的起诉书。反传防骗快讯在该起诉中看到,龙海市男子周某某因涉嫌组织、领导“民付宝”、“中华车友联合总会”传销活动罪,被提起公诉。
经查,2017年11月以来,被告人周某某经郑某某介绍在漳州市芗城区参与程某某设立的“中华车友联合总会”网络传销平台,缴纳入会费人民币2980元成为会员。
该网络传销平台以发展“中华车友联合总会”会员,推销“合成氢动力水”(又称“生物基动力醇”)产品体验装为名,设计了“鑫车骉配”网上配套平台及运行制度以发展、管理会员。
根据该网络传销平台的规定,推荐对象缴纳2980元后,在“鑫车骉配”网络平台登记注册,成为车友会会员,惠德公司为会员提供4桶金骉牌润滑油或2桶金骉牌润滑油和2桶“生物基动力醇”体验装。
车友会及惠德公司以返还所缴纳会员费、享受“静态分红”等为诱饵,吸引社会人员加入;按会员本身的、会员发展下线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会员继续发展下线会员,形成以下三种传销奖励模式:
一、会员不发展新会员,可按照惠德公司每日新增业绩的10%进行平均加权分红至缴纳的2980元会费全部返还,称为“静态分红”。
二、会员发展新会员,融易新媒体,每成功推荐1人可获所交会费2倍奖励,6倍封顶,以惠德公司每天新增业绩的10%进行加权平均分红,称为“佣金分红”。
三、会员先通过两个分支发展会员,各发展6人,由普通会员升为职员,日工资190元;各发展18人到1848人不等,会员级别依次升为班长、组长、主管、主任、经理、总监,日工资分别从390元到2890元不等;升为总监后,需通过三个分支发展会员,会员级别依次提升为总经理、股东、董事、钻石董事、金钻董事,并按照对应级别领取相应工资,称为“业绩晋升工资”。
周某某为获取分红,积极发展身边亲戚、朋友加入。根据公安机关从“中华车友联合总会”的“鑫车骉配”会员管理平台提取的后台数据,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周某某在该平台发展下线7715人,安置下线7735人,获利35万余元,实际提现25万余元。
另外,周某某从2018年12月以来,经郑某某介绍参与阚某某设立的民富通达(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依托专门用于传销活动的“民付宝”手机APP系统平台,收取69元至20万元不等的入会费,并按照普通会员、VIP会员、高级会员、市场经理、代理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设置推荐奖励、层级奖励、消费返利等为诱饵,发展下线吸引会员。
至案发,周某某加入该平台担任市场经理级别,积极发展下线人员104人。
2019年10月15日,周某某到龙海市公安局投案,当日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刑事拘留。
公诉机关认为,周某某加入传销活动组织后,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二年至二年六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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