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纯粹是休闲娱乐,用传统的垂钓钓法自己钓鱼玩一玩,情理上无可厚非。国家农业农村部的通知中也没有明确禁止,但是农业农村部的要求中明确说了一人一竿、一竿一钩、禁止渔获上市交易等内容。而记者看到的那些用粗暴手段钓鱼,把鱼钓上来对外销售的行为,相关的执法部门会如何处理呢?
4月8日下午,看到燕子矶公园旁边两名男子专门钓江中的甲鱼卖,有市民报了警。接警的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民警来到现场。
在现场,民警以钓鱼方法存在安全隐患为由,劝说垂钓者离开,并未对其处罚。民警说,长江边钓鱼是否违法,目前来看,缺乏法律依据。
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下关派出所民警说:“来之前我们也给渔政打电话,我们说这边有一竿多钩了,你们要不要过来处理一下。现在上面只是说不允许,只是一种倡导。说下一步怎样,但是现在没有执法依据说不允许,渔政的人都没来。”
随后,记者联系了渔政执法部门,南京市渔政执法支队表示,他们一直重视渔业资源的保护,对于不法捕捞和使用不法工具捕捞的行为都在严厉打击,涉嫌刑事犯罪的,还会移交到公安机关,对于沿岸的垂钓行为也做了大量工作。但长江禁渔期垂钓的行为具体如何界定、如何执法,暂无据可依。
南京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渔政支队支队长梁军说:“对于钓鱼,我们不仅是今年,近几年都经常性地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开展禁渔期法律法规宣传、告知,包括联合公安、社会团体、公益爱好者开展一些宣传告知,呼吁全社会参与保护长江生态。今年我们根据上级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了对钓鱼行为的法律宣传、告知。我们也希望针对钓鱼的一些法律法规,更加完善健全。”
对此,南京市农业农村局渔政监督管理处表示,国家农业农村部于2019年12月27日和2020年3月18日下发的文件中,确实都提到了禁捕期间的休闲垂钓管理问题,并有指导性意见,但从江苏省到南京市,各级对此配套的管理细则和执法依据仍在制定中,作为渔政部门,他们也希望尽快出台相应法规。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渔政监督管理处工作人员说:“对于怎么界定他是休闲娱乐性的,有没有相关的界定的依据,我们已经跟省里面专门反映这个情况了,相关的渔具认定方面他们拟了一个初稿,正在请相关的专家论证。”
【今日锐评:法规亟需出台 钓友更要自觉】
禁捕期间在长江钓鱼,到底什么样的渔具能用,什么样的诱饵能用,什么样的钓鱼方式合法合规,等等,都还有待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进一步明确,执法部门才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我们也希望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尽快出台。国家之所以推出长江禁捕政策、要求规范长江休闲垂钓,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在这里,我们也呼吁广大钓鱼人,在进行垂钓的过程中,要自律自觉,降低垂钓行为对自然环境的影响,保护长江的生态环境,保护渔业资源。
(周会峰 朱成庆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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