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21日电 (记者崔元苑)记者从国家医保局20日召开的媒体吹风会上获悉,为减轻广大参保人员的药品费用负担,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提升医保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群众医疗保障待遇,促进我国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进行了动态调整。目前,2019年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常规准入目录药品名单现已发布,2019年谈判药品准入工作还在进行中。
目录新增了哪些药品?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介绍说,新版药品目录增加了部分疗效确切、价格合理的药品。新增药品覆盖了要优先考虑的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等,其中通过常规准入新增重大疾病治疗用药5个,糖尿病等慢病用药36个,儿童用药38个,绝大部分国家基本药物通过常规准入或被纳入拟谈判药品名单,并将74个基本药物由乙类调整为甲类。
拟谈判准入的药品有哪些?
对于临床价值高但价格昂贵或对基金影响较大的专利独家药品,根据专家评审和投票遴选结果,初步确定将128个药品纳入拟谈判准入范围。包括109个西药和19个中成药。
据了解,这些药品的治疗领域主要涉及癌症、罕见病等重大疾病、丙肝、乙肝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等。许多产品都是近几年国家药监局批准的新药,亦包括国内重大创新药品。
重点调出了哪些药品?
记者了解到,在调出药品方面,主要是被国家药监部门撤销文号的药品以及临床价值不高、滥用明显、有更好替代的药品,为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腾出空间。本次共调出150个品种。
“专家重点参考了6月份国家卫健委发布的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经专项论证,一致决定将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的重点监控药品全部调出。” 熊先军说,从调出的品种看,不乏一些年销售量比较大的品种。
评审意见认为,将此类药品调出目录,有利于为调入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腾出空间,也有利于促进行业加快转型升级。
此外,专家还对目录内部分易滥用的药品进一步加强了限定支付管理,主要是抗生素、营养制剂、中药注射剂等。
目录调整前后药品数量变化不大、结构变化较大
本次目录调整,从常规准入的品种看,调整前后药品数量变化不大,但通过动态调整、有进有出,药品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本次发布的常规准入部分共2643个药品,包括西药1322个、中成药1321个(含民族药93个);中药饮片采用准入法管理,共纳入892个。常规准入的药品,中西药基本平衡,融易新媒体,甲类药品数量适当增加。
据了解,《药品目录》分为凡例、西药、中成药、谈判药品、中药饮片五部分。凡例是对《药品目录》的编排格式、名称剂型规范、限定支付范围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西药部分包括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部分包括了中成药和民族药。谈判药品部分包括了尚处于谈判协议期内的药品。中药饮片部分包括了基金予以支付的饮片范围以及地方不得调整纳入基金支付的饮片范围。
据悉,这是国家医保局成立后首次全面调整药品目录,也是自2000年第一版药品目录以来对原有目录品种的一次全面梳理。
“接下来,国家医保局将指导各地及时做好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系统调整,确保新版目录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惠及广大参保患者。同时,对新调入的重点品种加强监测,强化准入后管理。” 熊先军表示,各地应严格执行《药品目录》,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
另外,根据20日印发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要求,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及时更新完善信息系统药品数据库,建立完善全国统一的药品数据库,实现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医院制剂的编码统一管理。
各统筹地区要结合《药品目录》管理规定以及相关部门制定的处方管理办法、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完善智能监控系统,将定点医药机构执行使用《药品目录》情况纳入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和考核范围。
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一、凡例.pdf
二、西药部分.pdf
三、中成药部分.pdf
四、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pdf
五、中药饮片部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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