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被处罚款30,000元。1月4日据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光大银行武汉分行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533,014.35元,并处罚款6,174,929.45元,两项合计近千万元。处罚日期为2018年12月29日。
另据2月3日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因未按规定报送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使用情况等信息资料;未对支付机构违反规定使用客户备付金的申请或指令予以拒绝等多项违规被处罚。北京银行杭州分行因未对支付机构使用备付金支付银行手续费的指令予以拒绝等多项违规被处罚。
实际上,监管部门对支付领域一直保持着监管定力。早在去年11月,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就在“第七届中国支付清算论坛”再次重申,对支付领域严监管是一以贯之、常态化的。
其表示,常态化要求我们保持监管定力,过去是这样,未来也是如此。对国内机构如此,对境外机构也要一视同仁。银监管还要求我们在风险暴露时期要刮骨疗毒,猛药去疴。对过去的风险按照措施去规范,提前防范。
范一飞指出,从事支付业务不能没有规矩,需要恪守法律法规。部分机构出现违规行为,其他机构也要对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