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甘肃、河北、湖南、山东、重庆、河南、四川、云南8省市取缔不合规P2P网贷业务后,又新增山西省、大连市两地宣布取缔辖内P2P业务。
01
山西取缔P2P业务
12月20日,山西日报刊登了山西省《关于取缔P2P网贷机构网络借贷业务的公告》。公告表明将对山西新晋商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平台名称“晋商贷”)等26家P2P网贷机构的P2P业务予以取缔。
公告表明,山西省对15家在营P2P网贷机构进行了行政核查,结果显示15家在营机构P2P业务均不符合“一个办法三个指引”有关规定,现予以取缔。山西省严格执行“双降”要求,要求上述机构停发新标,限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良性退出、市场出清。
值得注意的是,山西省其他开展P2P业务的机构及省外在晋从事P2P业务的机构均未纳入行政核查,现对其开展的P2P业务一并取缔。
公告强调,P2P网贷机构网络借贷业务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的借贷合同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在网络借贷平台上直接借贷形成的合法债券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依法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出借人有权继续主张债权。
山西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山西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提醒广大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增强识别和防范不法金融活动的意识和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各类不法金融活动。
02
大连市34家P2P网贷机构业务全部出清
据大连市金融发展局消息,2019年12月20日,大连市网络借贷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加快网络借贷分类处置工作推进会,按照相关要求,融易新媒体,大连市34家网络借贷机构业务全部出清,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为贯彻落实全国加快网络借贷机构分类处置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市网络借贷专项整治工作,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风险,2019年12月20日,大连市网络借贷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加快网络借贷分类处置工作推进会。会上,市金融局传达学习了全国网络借贷分类处置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和文件、通报了全市网络借贷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人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大连银保监局、市公安局、市网信办、市信访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别报告了相关情况。
大连市网络借贷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靳国卫副市长肯定了全市网络借贷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机制上进一步压实责任。按照相关要求,全市34家网络借贷机构业务全部出清。在指导网贷机构转型、风险处置上,强化属地政府责任、压实机构责任、明确监管部门责任,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方法上稳妥、快捷、坚决。健全规则,完善措施,在稳妥的前提下,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立足早打、打小。
三是措施上突出预防。特别是要防止发生次生风险、潜在风险、新生风险。
四是体系上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金融知识及预防不法集资宣传力度,采取得力措施提高工作力度、深度、广度,向基层、向家庭、向个人延伸。
据介绍,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大连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工作细化方案》、《关于暂停受理持有互联网小额贷款试点资质的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和股权变更事项的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12月9日,大连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下发通知,自2019年12月12日起,辖内在营P2P网贷机构一律停止发布新标并关闭平台投资通道,仅保留平台兑付及还款通道功能。各网贷机构均为第一责任人,应畅通线上线下与出借人沟通渠道,切实履行兑付承诺。
通知提到,对于符合《关于网络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整治办函〔2019〕83号)文件中拟转型的大连市P2P网贷机构,应在2019年12月24日前,向所在区政府提交转型申请,并向市互金整治办报备。
同时还发布了“第一批声明网贷业务已结清并完成工商注销及网贷业务已结清未完成工商注销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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