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溪秀微商连载一:黄圣依、林志颖代言的溪秀微商 产品虚假宣传肆虐》中,清扬君带大家了解了溪秀微商的产品存在大量的虚假宣传,本文我们来了解一下溪秀的代理制度。
微商品牌溪秀隶属于广州溪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文统称“溪秀微商”),2017和2018年溪秀微商分别签约了黄圣依和林志颖为公司代言人。
企查查数据显示:溪秀微商,成立于2015年8月28日,注册资本300万元,实缴资本0元,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刁朋独资持有公司100%股权。
溪秀代理商提供的最新《溪秀总价格表明细》显示,目前溪秀微商团队是分产品系列招商的,积雪草系列和墨藻系列采用的是五级代理分销,洗护产品采用的是四级代理分销。
其中,积雪草系列和墨藻系列的代理级别和投资门槛为:天使级别199元,市代级别870元,省代级别2700元,总代级别9000元,大区级别19800元。
洗护产品的代理级别和投资门槛为:二级代理199元,融易新媒体,一级代理1404元,总代级别5220元,大区级别15120元。
从《溪秀总价格表明细》中不难发现,溪秀微商代理级别越高,投资金额就越高,产品价格也越便宜。以主打产品冰感透肌舒缓面膜为例:零售价68元/盒,天使拿货价格44元/盒,市代拿货价格29元/盒,省代拿货价格22.5元/盒,总代拿货价格18元/盒,大区级别拿货价格15元/盒。大区与天使之间的利润差为29元,毛利率为193%(29÷15*100%)。
有代理商告诉清扬君,溪秀微商大区级别的代理商不仅可以获得等级差价利润,还可以通过招大区级别的代理商获得公司大概1000元的奖励,而且只要团队业绩好,公司还有很多其他的奖励。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清扬君认为,溪秀微商并非直销企业,其设置的五级代理分销模式远超法律规定的三级代理。同时,溪秀微商通过让代理商认购产品收缴入门费,代理商通过“拉人头”获得奖励,以及依据团队业绩获得奖励等方式符合《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特征,涉嫌非法传销。
另外,清扬君在“腾讯灵鲲金融风险查询举报中心”小程序发现,“溪秀面膜”已被标记1990次,主要标签为发展下线拉人头。
值得关注的是,在闲鱼等二手平台有大量溪秀产品在低价清货。
以冰感透肌舒缓面膜为例,零售价68元/盒的“小绿膜”,在闲鱼上众多卖家的销售价格低至16元、18元,甚至还有以13.5元赔钱销售的。有卖家直接在产品介绍时称“大区不干了,低价出货”、“全网最低价 溪秀正品”、“清货”、“清仓”等。参照代理商拿货价格表可以看出,很多低价清货的都是溪秀高级别的代理商,甚至连最高级别的大区也在清仓、清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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