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虽痛,但设立理财子公司是大势所趋

 根据资管新规的一系列要求,银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主体的理财子公司,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资管本源是大势所趋。资管新规对理财产品投资范围、销售起点、投资者适当性等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对理财子公司的投研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转型虽痛,但是可以从根本上弥补银行开展理财业务的缺陷,是大势所趋。

理财子公司独立开展理财业务,独立承担风险,与母行形成了风险阻断。在资管新规下,银行母体作为理财子公司的出资主体,以出资为限,仅承担有限责任,两者在法律上权责清晰,阻断了风险传递的途径。资管新规的出台也是对投资者的一种再教育,根据资管新规,卓凡资讯,投资者要“明晰风险,尽享收益,自担风险”。理财子公司运用公募基金的成熟经验,使用净值法估值,打破刚性兑付,保本理财已成往事。

设立理财子公司也是国外商业银行的通行做法。根据2018年数据,全球前20大资管机构半数为银行系,管理资产比例高达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