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肾结石取出手术,却导致患者双耳失聪,法院判决赔偿患者72万余元损失,医院却恶意规避执行。昨日上午,武昌区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对该医院法定代表人实施司法拘留,医院下午就送来了全部赔偿款。 2014年5月,42岁的男子陈某因腰部不适到武汉京都医院就诊。次月3日,医院给其做了肾结石取出手术。5天后,陈某腰部没好利索,却出现畏寒发热、头痛鼻塞等情况。4天后,医院再次对陈某手术,陈某恶心呕吐,肾功能出现问题,只能转院治疗。陈某病情继续恶化,2015年1月前往同济医院治疗,此时,他双耳已经丧失听力,双眼也逐渐看不清。 陈某认为自己的病情是京都医院手术失败造成的,将其诉至法院。经司法鉴定,京都医院为陈某治疗时,存在医疗过失,过失参与度为70%,对陈某的损失承担主要责任。 武昌区法院和市中级法院审理,判决京都医院一次性赔偿陈某72万余元损失。今年6月,判决生效,但医院却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昨日上午10时许,武昌区法院20多名执行法官直奔京都医院,依法搜查院长办公室和财务人员办公室,现场收缴数万元现金、财务人员电脑等财物;对医院法定代表人及阻挠执行法官搜查的财务人员予以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