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易媒体: 郴州翡翠湾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公然诽谤个人名誉

我们夫妻以我母亲的名字买了两套房产在一个小区,我母亲人长年在外地,房子事宜全权交由我老公代表处理,前两天在小区业主群群成员谈及业委会不作为时,我老公也说了几句,就被业委会成员怀恨在心,先是在2期小区业主群不给他解释的情况下把我老公T出来,还公然说他是假业主进小区混水摸鱼什么的,然后我老公去找业委会讲清事实,当时就把购房合和和发票给他们看了,说明了房子的情况。小区业委主任非说我和我老公和我妈不是一家人,不是业主,他们业主委员主任还报警,警察听了也说是一家人。当天晚上业委会副主任罗文还打电话和我母亲核实了情况,我母亲也说了她人在外地,房子一切事宜由女儿女婿做主。本来以为事情就此接过。没想到在4.28日晚上,业主委员会成员跑到三期另一个小区业主群,发了一段录的业委会副主任说话的视频,视频公然说他们经过街道、物业核实我老公非本小区业主,是装修公司进来盗取业主信息资料的。在未经证实的情况说我老公给小区所有业主打过装修骚扰电话。然后不给我老公解释的机会,把他T出群。给群里不知内情的成员造成恐慌以为是骗子。顺带还把一些曾经为我老公打抱过不平的业主也一起T了。这件事对我老公的个人名誉精神方面伤害很大。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这种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委员会的行为应以业主的利益为出发点,不得损坏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