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易媒体:教与罚——公安部修法拟下调行拘执行年龄舆情观察

  核心提示: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形势整体向好发展,但同时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多元化趋势。对于未成年人保护,卓凡资讯,法律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但在实践中却出现了低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一放了之”、“一罚了之”的问题,舆论屡屡呼吁降低甚至取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责任年龄。公安部日前公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拟降低行政拘留执行年龄至十四周岁,似是顺应时代的调整却引发了舆论争议。

未成年人犯罪总量持续下降 形势依然严峻

  长期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总量在经历较快增长后从2008年开始下降,未成年人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率也逐年下降,但未成年人保护的形势依然严峻。在2016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年发展历程和成就”时指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形势整体向好发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下降,重新犯罪率也持续走低。但同时,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多元化趋势,一些过去只有成年人才实施的犯罪如贩毒、绑架甚至暴力恐怖犯罪中,也出现了未成年人的身影。

  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处理,法律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但在实践中却出现了低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一放了之”和“一罚了之”的弊端。有的未成年人虽然未做出十恶不赦的“大事”,但“小事不断”。而有的未成年人,被犯罪团伙组织唆使、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法律对未成年人的这些违法犯罪行为缺乏必要且科学有效的干预措施。从频繁曝光的校园欺凌案件,到“湖南 3 名中小学生抢劫、杀害留守老师”、“广西13岁少年杀害3姐弟”等恶性刑事案件,舆论无不震惊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暴戾,同时也不满于司法机关仅仅“只能”批评教育、收容教育的处置。舆论场中屡屡传出降低甚至取消责任年龄的呼声,一些网民甚至戏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2017年1月16日,公安部官方网站公开《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意见稿》第二十一条对被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不予执行的未成年人年龄作了调整,取消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一律不予执行行政拘留的规定。

  2月16日,《中国妇女报》刊发报道《行政拘留要从16岁降至14岁?》,从反对降低行政拘留执行年龄的专家视角出发,将公安部此条修订带到了舆论场中心。连日来,专家学者、司法人员、普通网民积极参与,各抒己见,未成年人保护议题持续吸引舆论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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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见《政法网络舆情》2017年第0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