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促进上海市餐饮业有序复工复业,保证餐饮食品安全,提振餐饮消费信心,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餐饮食品安全环境专项治理行动。
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以提升餐饮食品安全环境为突破口,强化餐饮单位主体责任,持续改善餐饮食品安全环境条件,通过专项治理行动,有效改善餐饮环境卫生问题,使本市餐饮食品安全环境有明显好转,消费者感受度有明显提升,餐饮食品消费信心有明显增强。
治理主要内容
(一)加强加工场所环境治理,做到物品清理整洁无脏物
1.依法建立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工用具清洁制度。每天对加工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清洗,保持加工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定期定时对加工经营场所设施进行消毒。保持加工经营场所空气流通,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
2.全面清理杂物和废旧物品,保证加工经营场所食品和物品分类分架、离地隔墙;对各类设施、设备实施标识管理,标识清晰;确保食品和物品存放整洁,消除虫害孳生和藏匿地。
3.及时清理餐厨剩余物、污物、垃圾等,做到地面整洁、排水沟通畅,不留异物、不产生异味。要加强排油烟、排气、通风等设施设备的清理、维修、保养,确保设施设备满足卫生要求,保持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做到经营场所内无油烟污染,无霉斑。
4.加强防蝇、防鼠、防病虫害管理,定期开展灭蝇、除鼠、杀虫;加强门、窗、下水道、排风口等对外通道管理,增加防护网,防止有害生物侵入;做到无蜘蛛网、无积尘、无虫害、无鼠迹,确保食物、场所、设施设备不受污染。
(二)加强食品贮存卫生管理,做到食品分类分区存放
1.自行开展食品原料自查,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禁止生产经营食品。采取销毁等无害化处理措施,记录处置结果。特殊原因无法及时销毁和无害化处理的,应当予以封存并在显著标记区域内独立保存。
2.加工、存放、盛装植物类、动物类、水产品类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做到分类分区存放,防止混放造成交叉污染。
3.对冷藏冷冻食品进行定期清理,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分开贮存,避免不同类食品积压、混放。冷藏冷冻食品应有包装或密闭容器盛装,并保留或标明食品标识,避免裸露存放。
(三)加强餐具清洗消毒保洁,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
1.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配备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明确岗位流程、加强人员培训,做到有人员、有制度、有设施、会操作。
2.确保餐用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餐用具的清洗消毒参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附录《推荐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消毒。做到不留残渣、不积水、不油滑,达到“光、洁、涩、干”效果。
3.加强消毒后的保洁管理,做到消毒后的餐饮具入柜、密闭、不外露,防止消毒后的餐饮具被重新污染。供餐时即时提供餐饮具,不预先将餐饮具摆放在餐桌。
4.加强对集中消毒的餐饮具采购、验收管理,索取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合法资质证照,索取每批次餐饮具的消毒合格证明文件,检查餐饮具包装和外观,凡有食物残渣、有污渍或包装破损的,不得采购、使用。
(四)加强就餐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做到整洁明亮通风良好
1.就餐场所宜设置顾客洗手设施。定期清洁就餐场所的空调、排风扇、地毯等设施或物品,保持空调、排风扇洁净,地毯无污渍。营业期间保持空气流通,避免从事引起扬尘的活动(如扫地、施工等)。
2.鼓励主动提供公筷、公勺,并从材质、形状、规格、标识等方面予以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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