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热点新闻:注意!新疆通报20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食品伙伴网讯 4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组织抽检16类食品76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不合格样品20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质量指标、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喀什阿米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伊宁市富途综合商行销售的阿美妮羊肉汤味面,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新疆吾自家依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伊宁市媛拉食品批零店销售的吾自家依混合燕麦片,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萨尔胡松乡额尔齐斯哈萨克特色产品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布尔津县嘎迪干果茶叶超市销售的茶炒面,菌落总数和霉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霉菌属于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失去食用价值。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造成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7批次食品检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

 

  7批次食品检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沙雅县雅升将蜂蜜产供销专业合作社生产的、轮台县爱群便利店销售的白桑葚罐头,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沙湾县三道河子镇盛农园蔬菜加工厂生产的、塔城市小赵商行销售的咸辣椒,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克拉玛依市呼喜迪丽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阿图什市阿尔曼超市1181号店销售的呼喜迪丽红油豇豆1批次和呼喜迪丽泡菜2批次(生产日期分别为2019年9月7日和2019年9月20日),均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伊宁县金盛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月明楼市场水房26号的沙依巴克区月明楼市场新益干果商行销售的伊犁蓝莓干,亮蓝、日落黄和苋菜红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伊宁县金盛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库尔勒麦吾兰麦麦提干果店销售的伊犁蓝莓李果,亮蓝、苋菜红和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融易新媒体,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残留。摄入少量二氧化硫,可在人体内经酶转化后由尿液排出体外,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可能会对健康不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1 g/kg。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加工过程中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亚硫酸盐等添加剂,以达到漂白和防腐的作用,从而导致产品中二氧化硫残留不符合要求。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腌渍的蔬菜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应≤1.0g/kg。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昌吉市七零一基地的新疆阿尔金酒业生产的、和田市佳诚商行销售的热依汗营养液,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博湖县乌兰再格森乡的新疆天山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阿图什市湘疆便利超市销售的伊犁老酒,拜城县哈拉舒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岳普湖县王召宏金佰合商行销售的伊犁老酒,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朝阳区的新疆锡伯特酒厂生产的、裕民县久久星光超市销售的小五粮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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