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近日,桂林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桂林市落实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提出了十个方面、四十五条具体措施,明确落实每项措施任务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手段,压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求监管食品安全实效。
执行严格标准
强化标准实施加大贯彻力度
食品安全标准是食品安全治理的重要技术依据。《分工方案》提出,要执行严格标准,强化标准实施。加大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准确理解和应用食品安全标准。对食品安全标准的使用进行跟踪评价,强化标准制定与监管执法工作衔接。
实施严格监管
网上餐饮服务单位须有实体店
在实施严格监管方面,《分工方案》在严格产地环境安全治理,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管理、粮食收储质量、食品加工质量、流通销售质量、餐饮服务质量的安全监管等多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对于目前存在的滥用饲料添加剂、保健品市场乱象等问题,《分工方案》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严厉打击种植、养殖环节使用禁限用农(兽)药、“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或其他不法添加物行为。实行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加强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监管,将体系检查从婴幼儿配方乳粉逐步扩大到高风险大宗消费食品。
同时,《分工方案》要求大力发展专业化、规模化冷链物流企业,保障生鲜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严格执行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制度,严格按规程实施畜禽产地检疫。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贮存冷藏、加工操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人员管理等规定,集体用餐单位要建立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记录。严格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所有提供网上订餐服务的餐饮单位须有实体店经营资格。
实行严厉处罚
强化制假售假行为“行刑衔接”
“民以食为天”。近年来,桂林市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得到控制,但仍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微生物和重金属污染、农药兽药残留超标、添加剂使用不规范、制假售假等问题时有发生,一些生产经营者未能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在实行严厉处罚方面,《分工方案》提出,要健全完善法规规章,依照法定权限,结合实际需要,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做好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粮食安全等方面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工作。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强化危害食品安全的制假售假行为“行刑衔接”、追究故意违法者的民事赔偿责任等工作。
针对当前一些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处罚威慑力不够的问题,《分工方案》要求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落实“处罚到人”。对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分工方案》提出,推进桂林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融易新媒体,加大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
坚持严肃问责
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干部考核
在坚持严肃问责方面,《分工方案》更明确规定,要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对考核达不到要求的,约谈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对不及时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问责。
今年的工作目标
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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