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7日,张掖市甘州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投诉对张掖市甘州区福慈大药房违法销售口罩的行为进行检查。当事人购进口罩时没有索要购进票据和查验供货商资质,且不能提供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张掖市甘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以没收违法销售的150只口罩及违法所得450元,处以35880元顶格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
1月29日,张掖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对甘州区欧式街北段的德仁大药房检查发现,当事人购进销售的一次性口罩生产日期虚假标注(标示生产日期为2020年2月6日和2020年2月8日)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项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处以3万元顶格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将给当事人提供一次性口罩的供货人的涉嫌违法线索移送公安部门侦办。
案例十
2020年1月31日,陇南市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对徽县笑哈哈分店进行核查,发现当事人从成县亲戚处购进飘安牌一次性口罩50包,该批口罩是其亲戚从网上购进,后以高价出售。其行为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陇南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二条,对当事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1750元,罚款8750元的行政处罚。
文章标题:【2019热点曝光台: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公开曝光违法典型案例(第三批)(2)】,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融易新媒体。
本文网址:http://m.ironge.com.cn/food/811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