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推荐:检出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等问题,江苏通报15批次不合格食品

  食品伙伴网讯 11月8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36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901批次,涉及餐饮食品、糕点、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水产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食品,不合格样品15批次。


  8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8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其中4批次食品检出菌落总数超标,1批次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超标,3批次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分别为连云港市连云区江记海干货店销售的标称连云港浩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炒米夹心海苔,江苏省鼎仪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标称盐城凯兴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滨海县吉岗腊味厂生产的滨海香肠,苏州市姑苏区早安食品商行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龙海市艾希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高的菓子蛋糕,徐州念念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重庆瑞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猪皮,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徐州市云龙区坛小福酸菜鱼馆使用的标称徐州奥洁餐饮有限公司生产的消毒餐具(套装),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睢宁县睢勤公共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的庆安湖 饮用纯净水,睢宁县大自然纯净水厂生产的金蘇水 桶装饮用纯净水,徐州市溶泉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常见的条件致病菌,属于非发酵革兰氏阴性杆菌。本菌普遍存在,而在潮湿环境尤甚。饮用水中超标可能是由于个别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等有关。

 

  3批次食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淮安市清河区水韵天成农贸市场王立松销售的对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阴市澄北春夏副食超市销售的标称如皋市顺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粉肠(咸味),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泰州市海陵区同发菜业批发部销售的洋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呋喃西林属于硝基呋喃类药物,是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中规定,该类药物为禁用兽药,在淡水虾中不得检出。呋喃西林及其代谢物可通过在动物体内残留,传递给人,长期摄入可能会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神经炎、眼部损害等。

 

  氯霉素是一种杀菌剂,也是高效广谱的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氯霉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检出氯霉素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饲料中违规添加使其在动物体内蓄积。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氟苯尼考可用于牛、羊 、猪、家禽、鱼等食用禽畜动物、水产及其他动物,但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

 

  2批次食品检出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批次食品检出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粮油店销售的标称江苏春绿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春绿纯香菜籽油,淮安市清江浦区颜丙玉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江苏春绿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春绿纯香菜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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