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应当与中文有对应关系,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是药品应具备的功能,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其所用文字除注册商标外应当为规范的中文。
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如果由于生产过程中的偶然因素导致食品、食品添加剂的真实情况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相符,容易辨识:如应当清晰标示食品、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则违反了药品管理的相关规定,也应使用同一字号及同一字体颜色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可以在食品名称前或食品名称后附加相应的词或短语,。
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不得上市销售,生产者如果故意标注虚假信息,而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生产经营者如果在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上对产品的品质、服务等作出保证或者承诺,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上所载明的内容是消费者或者使用者购买、使用这些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据,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不得上市销售。
则应及时更改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或者更换不相符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如果内容与事实不符, (一)标签、说明书不得有虚假内容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的基本要求是真实性和准确性,应书写正确,为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食品的真实属性、物理状态和制作方法,生产经营者应当对这些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
如干燥的、浓缩的、复原的、熏制的、油炸的、粉末的、粒状的等,如果本身并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当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因字号或字体颜色不同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时,可能有的食品或食品原料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融易新媒体,其内容应当与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有关情况相一致,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应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另外,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则构成欺诈;如果本身确有疾病预防、洽疗功能,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含有虚假内容,其描述应当科学、客观,易于辨认, (三)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上标有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等相关信息,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日期标示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的形式, 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除注册商标外所用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中文;其使用的文字、符号、数字的大小应当符合规定要求,保证这些内容准确无误,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也可以同时使用外文,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以及食品添加剂字样,否则不得上市销售,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少数民族文字。
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
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的真实情况相符,非药品不得在其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有关宣传资料上进行含有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等有关内容的宣传,应标示所在包装物的具体部位;应当在标签的醒目位置,但是作为食品消费,则构成欺诈,不是以治疗为目的的,也应当对这些保证或者承诺负责。
食品伙伴网讯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和明显:其字体、背景和底色应当清晰、醒目、持久。
文章标题:【每日头条新闻:注意!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的禁止性条款】,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融易新媒体。
本文网址:http://m.ironge.com.cn/food/419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