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投诉人投诉天津市和平区巧勒蛋糕店(李娜)超出经营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在外卖平台美团外卖上销售裱花蛋糕等经营行为, 2019年4月30日,当事人上述行为满足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的构成要件,匿名投诉人投诉天津市和平区巧勒蛋糕店(李娜)超出经营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在外卖平台美团外卖上销售裱花蛋糕等经营行为,。
经查,经查,公布关于天津市和平区巧勒蛋糕店(李娜)无证经营食品案的处罚决定,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罚款500元,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交至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机关罚(没)款代收机构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天津市和平区巧勒蛋糕店(李娜)无证经营食品案 天津市和平区巧勒蛋糕店(李娜) 120101600231477 120101600231477 李娜 津市监和罚〔2019〕169号 2019年4月30日,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处以罚款,当事人上述行为满足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的构成要件,融易新媒体,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处罚决定书津市监和罚〔2019〕169号,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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