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0起食品类案件主动曝光(一)(2)

  2019年11月7日,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移交处理通知书,蓬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检查,在当事人店内未发现该批次产品,且当事人提供了供货单位的资质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蓬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当事人免于处罚的行政处罚。


  10.利群集团蓬莱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海市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案


  2020年05月22日,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收到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出具的不合格报告,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蓬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在当事人店内未发现该批次产品,且当事人提供了供货单位的资质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蓬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当事人免于处罚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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