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报8批次不合格食品 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问题

  食品伙伴网讯 7月24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期该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534批次,涉及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肉制品、粮食加工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等食品,发现不合格样品8批次,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问题。

 

  4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4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其中3批次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徐州五轩斋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徐州爱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八宝粽、连云港苔知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苔夹心脆片(炒米)、连云港市连云区东园社区金玉梅海干货店销售的标称连云港明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夹心海苔(巧克力味)。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还有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徐州市铜山区永发易买得超市销售的标称徐州市诚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辣子鸡味块(直接挤压型膨化食品)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GB 1740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中规定,膨化食品中大肠菌群应符合n=5,c=2,m=10CFU/g,M=102CFU/g的要求。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2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其中1批次为:镇江市句容经济开发区廖家福超市销售的标称丹阳市阳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欧咔蛋糕(烘烤类糕点)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另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南通市海门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泰兴市湖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薯面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山梨酸及其钾盐是一种酸性防腐剂,具有较好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氧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山梨酸及其钾盐是一种相对无毒的食品添加剂,在生物体内可被代谢为二氧化碳和水排出体外。但如果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1批次样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样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为:无锡市宜兴市宜城街道畲锋副食店销售的标称常州乐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谷粒酥(原味)(糕点)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根据《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规定,糕点中过氧化值应≤0.25g/100g。过氧化值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1批次样品检出两项不合格,为:宿迁市沭阳县十字易买得购物中心十八店销售的标称泗阳县来比香食品厂生产的泡椒凤爪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及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9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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