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对本抉择不平,可以于接到本抉择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天津市市场监视打点委员会可能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当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视打点局
(印 章)
2020年6月12日
文章标题:【天津市滨海新区馋胖蟹肉煲餐饮店(王海霞)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未按规定申请变更案(2)】,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融易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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